凤庆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三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08月12日对申请单位临沧小精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变更为凤庆县萌宠小筑宠物诊疗馆后从业场所进行现场审查,该场所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发证条件,决定予以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凤动诊证(2022)第001号。原临沧小精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动物诊疗许可证》凤动诊证(2020)第002号同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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