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我局查处的《营盘镇便民种子农药店未按规定备案农作物种子及未按规定完整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凤 农(种子)罚〔2024〕 4 号 |
行政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 当事人:营盘镇便民种子农药店,经营者:李兴军,男,汉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所地: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委会**组。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备案农作物种子及未按规定完整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8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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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