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使《凤庆县洛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能更好的统筹协调洛党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用地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174号)及《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结合洛党镇实际情况编制了《凤庆县洛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
一、规划修改必要性
洛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获批实施以来,大部分交通、能源、水利以及扶贫、民生、生态环境等特殊重大建设项目得到有效保障,但随着洛党镇建设发展,一批基础、民生项目用地与《规划》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了保障项目顺利报批建设,必须开展凤庆县洛党镇规划修改工作,调整《规划》以应对新的形势。洛党镇大友普洱茶、凤庆禾千生态农业观光园、华呈盆景园、洛党大兴加油站、洛党加油站、污水处理厂、标准厂房二期等项目规划修改对于改善洛党镇生产、生活环境,保障民生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调整情况
《修改方案》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的拟建设项目共9个项目,用地总规模为13.2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缺口为9.4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缺口为9.93公顷(项目涉及0.5公顷公路用地需要性质调整,变为城乡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缺口为4.63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所需指标来源于洛党镇、勐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不会建设的项目,共调出规划新增项目2个,调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93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7.28公顷。其中洛党镇调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41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0.3公顷;勐佑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52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6.98公顷。
三、规划修改影响分析
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均能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四、规划审批情况
《修改方案》于2020年7月16日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复文号为:临政复〔2020〕34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若对《修改方案》有意见,请反馈到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13988345166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码公开)。
特此公示。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