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使《凤庆县三岔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能更好的统筹协调三岔河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用地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174号)及《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结合三岔河镇实际情况编制了《凤庆县三岔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
一、规划修改必要性
三岔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获批实施以来,大部分交通、能源、水利以及扶贫、民生、生态环境等特殊重大建设项目得到有效保障,但随着三岔河镇建设发展,一批基础、民生项目用地与《规划》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了保障项目顺利报批建设,必须开展凤庆县三岔河镇规划修改工作,调整《规划》以应对新的形势。三岔河多功能民族文化广场、城镇发展用地、敬老院、三岔河完小食堂、三岔河幼儿园、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调整对于改善三岔河镇生产、生活环境,保障民生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调整情况
《修改方案》拟建项目区涉及7个项目,用地总规模4.9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缺口为1.8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缺口为0.07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所需指标来源于三岔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不会建设的项目,共调出规划新增项目2个,调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公顷,全为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0.41公顷。
三、规划修改影响分析
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均能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四、规划审批情况
《修改方案》于2019年12月24日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复文号为:临政复〔2019〕116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20日。若对《修改方案》有意见,请反馈到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13988345166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码公开 )。
特此公示。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