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公告(李自芳户)

来源:      作者:自然资源局     时间:2019-08-30     点击率:

李自芳户不动产坐落于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文明社区雅致塘32号。现持有余修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凤房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两本,使用面积120.90㎡,建筑面积316.46㎡(原建筑面积89.85㎡)。现李自芳户申请更换《不动产权证》。权籍调查中,东边相邻宗地权利人余修全户未能到场指界,经查阅档案,本宗地东边四至:本宗地外墙皮止余修全户。现四至符合档案描述,与原办证四至保持一致,四至界线清楚,现对该户申请办证作如下公告,公告期15天,公告期内若四至与四邻界线有异议,请联系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83-4212202,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我中心将参照原四至给该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