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1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组织编制了《临沧市凤庆县新华等10个乡镇西密等4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变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建新区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故编制了涉及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调整的专章。
一、规划修改必要性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74号)文件要求,结合凤庆县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全县废弃建设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分析,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于2014年7月份委托昆明数标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沧市凤庆县新华等10个乡镇西密等4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11月9日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5〕355号)。项目于2018年1月6日正式动工实施,截止2018年8月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块无法实施,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昆明麦普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临沧市凤庆县新华等10个乡镇西密等4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对该项目进行变更,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重新编制实施方案(变更)并按照原程序依次上报省厅审批。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以满足建新区的用地需求。
二、规划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为凤山镇范围内对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局部调整,涉及凤山镇青树村民委员会等6个行政村,共调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4公顷(全部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入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0.04公顷,本次项目区建新地块所需指标通过拆旧地块来进行平衡。
三、规划修改影响分析
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均能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四、规划审批情况
《调整方案》于2019年11月5日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批复文号为:临自然资复〔2019〕104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6日。若对《调整方案》有意见,请反馈到凤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13988345166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手机号码公开)。
特此公示。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