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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申请(王春菊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李丹     时间:2024-04-26     点击率:

王春菊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接官亭38号,土地证:NO205492号;房产证:NO001792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