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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3年)》评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李金强     时间:2024-05-10     点击率:

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贵宝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日至3月25日对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编制的《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3年)》进行了评审,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报告的评审结果予以公告:

一、矿区概况

(一)矿区位置、矿权设置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

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位于凤庆县城283°方向,直距约14km处,行政区划隶属凤庆县勐佑镇所辖。本次资源量估算对象为申请变更采矿权范围内圈定的1个页岩矿体(KT1),估算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估算面积0.0197km2,估算标高1555~1515m。

(二)矿区地质

矿区大地构造位置属西藏-三江造山系(Ⅶ,Ⅰ级),扬子西缘多岛-弧-盆系(Ⅶ-2,Ⅱ级),碧罗雪山-临沧陆缘弧带(P-T2)(Ⅶ-2-7,Ⅲ级),临沧岩浆弧带(Ⅶ-2-7-2,Ⅳ级)。

(三)矿床(体)特征

页岩矿体平面上总体呈东西向展布,矿层产状143°∠32°。矿区范围内矿体走向延伸长度大于1000m,出露宽度大于1050m;已施工钻孔控制厚度(铅直厚度)25.4~41.0m,平均33.2m,厚度变化系数15%,厚度稳定。

(四)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以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问题为主的中等类型(Ⅱ-4型)。

二、申报情况

(一)估算方法

申请变更采矿权范围内矿体为层状产出,矿体沿走向及倾向厚度稳定,形态简单,呈面型展布,地质构造和矿石类型简单,此次资源量估算方法采用垂直平行断面法。

(二)申报量

矿业权人申报资源量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请变更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16.73万立方米(36.97万吨)。其中:采空消耗探明资源量1.55万立方米(3.42万吨);控制资源量10.91万立方米(24.11万吨);推断资源量4.27万立方米(9.44万吨)。

三、评审情况

(一)主要评审意见

1.本次勘查采用地形测量、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及钻探工程揭露,地质编录、样品采取与化验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第Ⅲ勘查类型布置勘探线,采用100m(走向)×100m(倾向)基本勘查工程间距探求控制资源量,所选择的勘查方法、勘查手段正确,工作方法和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实际探矿工程质量较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工程控制程度达到详查程度。

2.本次勘查测量工作由具有乙级测量资质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承担(证书编号:乙测资字53501588),测绘资质符合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为99°,代号为33;采用YNCORS测得CGCS2000平面坐标及大地高数据,在此基础上统一进行高程固定差改正,转换到1985国家高程基准。工作质量良好,精度符合相关测量规范要求。

3.本次核实工作采用4个钻孔对矿体进行控制。基本查明了矿区地层、构造、岩浆岩特征及其与成矿关系;基本查明了矿体的数量、规模、形态、产状、厚度、质量及空间变化情况,对其分布情况、主要特征等作了叙述,矿体圈定基本合理;基本查明矿体围岩及夹石的分布情况;基本查明了覆盖层的分布及其厚度变化情况;采样种类齐全,样品数量、代表性及采样质量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主要工作方法和勘查手段合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4.通过采样分析测试,基本查明了矿石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基本查明了矿石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根据分析测试结果对矿石质量进行了评述,结论有据。

针对本矿山页岩矿的具体用途,对相应项目进行测试,基本查明了矿石加工利用性能。测试结果表明,矿石易加工,矿石产品质量完全能满足建筑材料用页岩矿质量指标要求。矿石加工技术经济指标支持工业指标,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样品分析测试项目齐全,能全面反映矿石质量特征,各项分析测试质量符合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5.在收集区域水文地质、地震、气象等以往水文地质资料基础上,结合本次核实工作,对矿区地形地貌特征、地表水及其分布、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地下水的补径排特征、地下水位及与矿体的关系、构造破碎带水文地质特征、采坑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来源及特征等做了相应的分析和评述,叙述较全面;对供水水源进行了评价,指出了矿山生产及生活用水的方向;对露采矿坑涌水量进行了预测,预测方法、参数选取较合理,结果基本可信。预测矿山开发可能发生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及防治建议较合理。

6.通过对矿区不同地层单元的岩性及结构、露采边坡及围岩的工程地质调查,结合矿体围岩力学特征,对矿区不同地层单元的岩组类别进行了划分,对露采边坡和围岩的岩体质量、稳定性等进行了相应评价。对开采过程中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评价分析较合理,推荐露采场稳定边坡角不大于55°。其研究程度基本达到规范要求。预测矿山开发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防治建议较合理。

7.报告对矿区区域地壳稳定性、不良地质、矿石及围岩有害组分、放射性、地表地下水环境质量等进行了相应评述,对矿山开采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预测基本合理,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环境地质问题提出的防治措施及建议基本得当。

8.通过核实工作,将矿区水文地质勘查类型确定为露天采区降水汇流并具自然排泄条件的简单类型;工程地质勘查类型确定为以较软弱中厚层状页岩岩组为主的中等类型;地质环境质量确定为以次生环境地质问题为主的中等类型。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已基本查明,勘查程度基本达到资源储量核实工作要求。

9.本次核实工作将页岩矿划分为1个矿体,根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要求,依据矿体规模、矿体形态规则程度、厚度稳定程度、夹石发育程度、构造影响及破坏程度等地质特征,将矿床类型确定为第Ⅲ勘查类型,采用100m×100m基本勘查工程间距对矿体进行控制,探求控制资源量。勘查类型划分合理,勘查工程间距确定正确,资源量类型确定合理,工程间距和实际控制程度达到详查阶段,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10.本次工作采用一般工业指标确定,符合规范要求。

11.资源量估算采用垂直平行断面法,估算方法合适,块段划分合理,估算参数取值有据,资源量类型划分恰当。无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资源量估算结果可靠,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12.报告采用动态评价法对矿山技术经济进行概略评价。矿山开采规模按年产2.26万立方米/年(5万吨/年),采矿回收率按95%计,矿山可采资源量为14.4万立方米(31.8万吨),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约6.3年,财务净利润(税后)为107.15万元,投资回收期1.61年,投资利润率61.94%,投资利税率22.91%。评价依据基本充分,评价方法、参数取值基本合理。概略研究表明,矿山开采预期是经济的,结论合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13.报告正文章节齐全、内容基本完整,附图11幅,附表1册12表、附件1册17件,资料齐全配套,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报告内容齐全,附图较清晰,附表、附件齐备,能反映本次详查工作成果,质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评审结论

(一)评审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核实工作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矿区工作程度达详查阶段。对该报告提交的资源量予以评审通过。

资源量估算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的资源量与申报量一致,评审通过“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页岩矿”申请变更采矿权范围内资源量如下(见表4):

累计查明(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16.7万立方米(36.9万吨)。

其中,探明资源量1.6万立方米(3.5万吨);控制资源量10.9万立方米(24.1万吨);推断资源量4.2万立方米(9.3万吨)。

经资源量估算矿区范围内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占累计查明资源量的74.8%,矿区地质勘查及研究程度达到详查阶段的要求。

表4 凤庆县高筑页岩矿申请变更采矿权范围内资源量估算结果汇总表

资源量估算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名 称

矿石体积(万立方米)

资源量(万吨)

探明资源量

1.6

3.5

控制资源量

10.9

24.1

推断资源量

4.2

9.3

累计查明(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

16.7

36.9

(二)资源量变化情况

本次核实工作累计查明资源量较上次核实报告增加了0.61万立方米,累计查明资源量增加的主要原因:

1.本次核实工作为实测地形,与2013年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交《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砖瓦用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地形存在差异。

2.原采矿权范围北侧、西侧边部分区域占用生态公益林,本次核实工作缩减了矿区范围,申请缩减的区域内资源量极少。

3.本次核实工作矿石体重为小体重样实际测试成果的算术平均值,较2013年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交《云南省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砖瓦用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采相邻矿区小体重数值高。

(三)评审结论

建议予以评审备案。

五、问题与建议

1.矿区水文、工程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研究不够,其工作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2.矿山开采前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设计,并严格按安全、生产设计施工。

3.由于矿体上部松散层厚度较大,采用露天开采,近地表风化程度较强,在临空面牵引作用下易产生垮塌、崩塌、滑移,开采过程中应加强边坡护坡工作,确保矿业开采活动的安全。

4.对采矿过程中所开挖产生的弃土、废渣应进行妥善堆施处理,防止水土流失、污染环境,引起矿山地质灾害。

5.矿山采矿已形成的采空区,应及时进行植树造林,有效地恢复环境。

联系人:李金强,联系电话:0883-4215188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