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彭如聪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罗杉     时间:2024-11-12     点击率:

经初步审定,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83421220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彭如聪

土地、房产

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大平地组(大兴村大平地社)

530921108217jc00352f00010001、F00020001

241.7土地、447.4房产

住宅


2

杨秀光


3

彭兴蕾


4

彭兴晰


5

彭绍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