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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凤庆县江北志鸿红砖厂等2个过期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李金强     时间:2024-12-11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依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批复,经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凤庆县江北志鸿红砖厂等2个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按管理权限,同意按非申请方式注销2个过期采矿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按非申请方式注销采矿许可证。联系人:李金强 联系电话:0883-4215188

特此公告

附件:2个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2个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

序号

矿业权名称

矿业权人

采矿许可证号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开采矿种

许可证有效期起止

备注

1

凤庆县江北志鸿红砖厂

凤庆县江北志鸿红砖厂

C5309212010127120104323

0.0085

砖瓦用粘土

2006年4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


2

凤庆县鸿辉砖厂

林云辉

C5309212010127120104324

0.1805

砖瓦用粘土

200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