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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王教昌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罗杉     时间:2025-01-15     点击率: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王教昌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龙润小区

不动产权证号:凤庆县滇红生态园区管委会拆迁征用(征收)宅基地划地证明凤园2017字第(02)号及凤庆县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 杨建王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