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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潘文军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罗杉     时间:2025-04-11     点击率:

经初步审定,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83421220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潘文军

土地、房产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民委员会营盘街

530921104201JC00415F00010001、F00020001

108.24土地、236.3房产

住宅


2

刘燕吕


3

潘越


4



5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