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凤庆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社会各界若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凤庆县民政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83—4212833;举报邮箱:ynfqxmzj@163.com,同时可以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一、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1.《临沧市民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34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为8万元,该资金用于福彩圆梦助学工程8万元。
2.《临沧市民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第一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115号)下达民政局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为20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洛党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补助20万元。
3.《临沧市民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116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为8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老年人福利,凤山镇平村老年幸福食堂8万元。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1.《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90号)下达民政局2024年度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32万元,该资金用于特殊困难群众、社会公益事业,其中: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万元、雪山敬老院消防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补助7万元。
2.《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107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9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滇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99万元。
3.《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174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45.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雪山敬老院消防改造45.5万。
4.《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4〕186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度第六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229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其中:骨灰堂附属项目222万元、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7万元。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
1.《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福利彩票市级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综发〔2024〕25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133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一老一小关爱、老年人福利事业;其中:小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改造60万元、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项目20万元、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50万元、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3万元。
2.《凤庆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综发〔2024〕31号)下达民政部门2024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55万元,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三岔河王平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5万元、鲁史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鲁史老道箐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凤庆县殡仪馆改造10、勐佑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0万元、营盘镇公益性公墓建设10万元。
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是保障和促进民政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上级资金分配文件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做到专款专用。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支出180万元,用于(凤山镇平村老年幸福食堂8万元、滇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99万元、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项目20万元、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50万元、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3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补助0万元。
3.儿童福利类补助8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助学工程。
4.社会公益类补助374.5万元,用于(洛党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补助20万元、雪山敬老院消防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婚姻规范化试点补助7万元、雪山敬老院消防改造45.5万、骨灰堂附属项目222万元、小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改造60万元)。
5.用于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5万元。
6.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7万元。
7.社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55万元,用于(三岔河王平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5万元、鲁史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鲁史老道箐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10万元、凤庆县殡仪馆改造10、勐佑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0万元、营盘镇公益性公墓建设10万元)。
三、工作成效
彩票作为国家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的重要渠道,坚持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安排使用资金。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充分体现党委、人民政府对各类社会困难群体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较好地发挥了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公益属性,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彩票的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提高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力,有力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项目的名称、项目周期、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实际效果在附件中逐一做了详细填报。
特此公告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4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
凤庆县民政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