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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公示


来源:  作者:扶贫办  时间:2021-06-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农发〔2021〕38 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071万元,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申请,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已将项目计划下达到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下达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下达文件名称: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资金下达文号:凤乡振发〔2021〕1号

  资金下达规模:6010.29万元

  公示期为10天,即: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办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凤开办〔2020〕40号附件:凤庆县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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