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凤庆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片区)》成果(草案)公示 |
来源: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李娇 时间:2024-09-0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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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目前已编制完成《凤庆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片区)》成果(草案),作为下一步城市更新发展的指引蓝图,以保证城市能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凤庆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片区)》成果(草案)主要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一步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公众参与性。 二、公示地点 1.凤庆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2.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2日至10月2日,为期30天。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88385507(手机号码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传真:08834215188 电子邮箱:fqxzrzyjbgs@163.com 邮寄地址: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 附件:《凤庆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片区)》成果(草案)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凤庆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片区)》成果(草案)主要内容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凤庆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片区)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凤庆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设,科学指导地块合理开发、更好地发挥产业效益,建设促进凤庆产业园区与凤庆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并作为片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 2、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民意、服务民生,保障公共利益,落实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营造高品质空间,助力空间高质量发展。 (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划定蓝绿空间,建设绿美园区,落实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3)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紧凑开发、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动空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4)增强韧性,保障安全 贯彻韧性发展理念,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有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充分尊重地域的差异性和多元性,切实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与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当地魅力十足的自然特色与文化特色。 (6)刚弹结合,注重实施 加强规划传导衔接,科学谋划空间发展和空间治理的时空秩序,把握好底线刚性和发展弹性的关系,强化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和迭代更新,加强编制体系与实施监督管理体系一体化,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3、规划范围 总规划面积7.40平方公里(739.843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4.08平方公里(407.8816公顷)。 二、建设规模 1、人口规模 至规划期末(2035年),规划区常住人口29560人(不包括村庄人口)。提供就业岗位16820个。 2、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区用地面积为7.40平方公里(739.843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63.3717公顷,在城镇开发边界内403.383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160.3281公顷;非建设用地176.1320公顷,在城镇开发边界内4.449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171.6328公顷。 三、底线管控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本次规划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的3个单元涉及部分永久基本农田。 2、生态保护红线 产业园区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城镇开发边界 本次规划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的3个单元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4.08平方公里(407.8809公顷)。 4、工业用地红线 产业园区落实工业用地红线200.4506公顷。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569.1296公顷,占总用地的76.93%,建设用地主要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构成。 非建设用地170.714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3.07%,非建设用地主要由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陆地水域。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29.106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7.45%。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88.4754公顷,农村宅基地面积为38.909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24.570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3.22%。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用地面积31.703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4.29%。 4、工矿用地 主要以无污染、低耗能的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用地面积192.031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5.96%。 5、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用地为3.9846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0.54%。 6、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用地为97.096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3.12%。其中公路用地14.0173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79.587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3.4920公顷,规划共分散设置2处集中社会停车场。 7、公用设施用地 此类用地主要为二级消防站、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1310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0.42%。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主要分布在迎春河、文昌阁周围以及滇红公园,以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为主,规划用地面积80.5893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10.89%。 9、特殊用地 主要为文昌阁文物古迹用地、砚池、文笔塔。规划用地面积1.4982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0.2%。 10、陆地水域 规划用地面积35.2762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4.77%。 五、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通过平村街、西环线、凤城至洛党市政大道、滇红南路、东沪线与外界联系。其中凤城至洛党市政大道、西环线是联系外部的快速路,平村街、滇红南路、东沪线为主干路。 平村街连接了凤庆南互通,是产业园区的西北部入口。凤城洛党线至云县的快速公路,是产业园区的东南入口。 2、内部交通 交通道路结构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系统。 (1)主干道:担任产业园区对外交通的职能,平村街、滇红南路、凤平路、滇红大桥、东沪线作为主干道联系规划区和片区外,是城市快速路系统的补充和支撑,实现规划区与周边组团联系重要保障。设计车速40~60公里/小时,双向机动车道,红线宽度控制在12—32米之间。 (2)次干路:各功能区之间的连接要道,同时分担主干道的交通压力,设计车速20~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6—24m,是联系主干路的辅助性干道。 (3)支路:设计车速20-30公里/小时,双向机动车道2条,红线宽度控制在7—12米,为各个组团内部交通服务。 3、公共交通 根据凤庆交通系统的特点,产业园区应采取公交优先的交通模式,大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强化现有的公共交通网络,确保合理的服务半径,并使公共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有良好的衔接。 4、慢行交通 按照不同的用地功能、交通需求特征,把规划区划分成四个慢行交通片区: (1)围绕工业用地形成的工业旅游开放空间慢性区; (2)围绕居住用地形成的居住开放空间慢行区; (3)围绕商业核心区的由商业空间组成的商业开放慢行区; (4)围绕水系及周边绿地形成的滨水开放空间慢行区。 5、交通设施布局 (1)社会公共停车场 独立社会停车场布置有2处,分别位于温德姆酒店用地西侧、庆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的西南侧。 (2)停车位配建 按照《凤庆县城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配置相应的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场(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 片区行政管理用地7处,主要为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教体局、公安局用地、老年人协会、水文站现状保留用地。 2、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用地1处,为凤庆县人民医院现状保留用地。 3、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用地6处。其中小学用地为平村小学,现状保留用地。凤庆县象县中学,现状保留用地;幼儿园用地2处,一处为凤庆县第三幼儿园(19班)现状保留用地,一处为核桃产业园新增配套幼儿园(9班)用地;其他教育用地2处,为产业园区实训基地配套及培训基地。 4、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用地一处,为凤庆游客服务中心现状保留用地。 5、商业设施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为红茶城、加油站、汽车城、红茶庄园等用地。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1、景观系统结构规划 综合实际情况,整合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布局,构建“一心一带三轴多节点”的景观系统结构。 一心:是指滇红公园。 一带:迎春河滨水景观带 三轴:木瓜树河、银场河、桃源河滨水景观带。 多节点:以街头绿地、口袋公园等构成的景观节点。 2、水域规划 产业园区的主要水系为迎春河、木瓜树河、银场河、桃源河,实施水域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建设生态河堤、完善滨水绿化、建设生态廊道,进而改善水体生态环境。 (1)建设生态河堤 改变传统混凝土或浆砌石结构护岸,采用生态护砌材料与结构形式,营造自然水环境,采用生态护砌材料和自然生长草皮,既能保证材料表面透水透气性,提高湿热交换能力,降低护砌材料表面湿度,减少城市热岛效应,维持水生态链;又能保证水体与土壤的连通性,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交换性,保证微生物、水生动植物的栖息、生长繁殖环境,创造具有生命与活性的水体,构造健康的生态河流。从而达到改变城市河流单一断面、单一水深的河槽建设模式,创造多样性的水流条件和河道形式,为生物多样性和不同水生态奠定基础。 (2)完善滨水绿化空间 通过城市更新、滨水区空间改善等项目积极改善河道周边公共绿化空间。规划沿线绿地宽度控制要求如下:迎春河滨河绿带不低于30米的滨河绿化带,木瓜树河、银场河、桃源河滨河绿带不低于5米的滨河绿化带。 (3)建设生态廊道 规划4条主要廊道,分别为迎春河态景观廊道、木瓜树河态景观廊道、银场河态景观廊道、桃源河态景观廊道,侧重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使河道为连续的生态廊道,发挥其生态功能,调节城市水生态环境。 八、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给水由洛党镇厚丰村的园区自建自来水厂提供。输水主干管为前锋线园区供水专线,西北至东南向贯穿片区,输水管网与给水管相互连通,建立给水网络,保障其片区的供水安全。采用环状与枝状管网系统相结合,管径为DN150-DN200,沿道路布置,管顶覆土按车行道下不小于1.0m,人行道下不小于0.75m铺设,并按相关规范设置阀门井等给水设施。按照120米间距设置消火栓。 2、污水工程规划 片区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由于各产业企业类型、生产工艺、产品、生产技术差异较大,产业废水水质差异也较大,为合理有效地进行污水处理,规划各单位生产废水自行预处理,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起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产业业园区北部污水由凤庆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南部污水排入市政管线,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雨水工程规划 按照不同的地形、地势划分不同的雨水排水分区和汇水区域,经过雨水管道收集,就近排入自然水系或综合利用。 4、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110kV凤庆变和35kV洛党变同时对园区进行供电。经110Kv、35kV电源变10kV后进线引入本片区,采用10kV开闭所转供方式供电。规划环状布置10kV电力线。为美化城市景观及节省城区内电力线路走廊用地,规划城区10KV线路采用电力电缆沿规划道路埋地敷设,埋地主要采用电力电缆沟和穿管埋地方式。 5、通讯工程规划 本片区布局电信综合支局,位于红茶城。 电信线路由县城电信局接入。在电话较集中、内部话务量较大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建筑内适当安排一些用户交换机,要求这些场所要留出一定的建筑面积安装通信设备及各种附属设施。 规划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线路基本上沿主次干道地下敷设,与电讯电缆共管沟敷设。 6、燃气工程规划 产业园区燃气接凤庆县城气源。逐步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供气格局。园区燃气由园区外调压站调压后统一配送到园区中压燃气管道内,不在园区内单独设置燃气调压站、气门站、储配站,各用气单位通过调压箱降压使用。 7、工程综合管线规划 城市的各类管线应在道路施工的同时设置,并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的相关要求。 8、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设置2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位于县医院东侧,1处位于核桃产业园区。 落实五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垃圾转运站布局,不独立占地,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经垃圾中转站收集压缩处理后运入城市垃圾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 公共厕所主要结合商业区、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厕均为水冲式。 垃圾箱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垃圾箱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规划按50—7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场所按间隔25—50米设置。 九、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本片区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按10—20年一遇设防。 2、抗震规划 按照《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国家标准GB18306-2015),本次规划区按8度区设防,各类建筑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医院、邮政、电信、供电、给水等生命线工程和幼托、中小学等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提高一度设防。 规划区主要抗震疏散通道为平村街、西环线、凤城至洛党市政大道、滇红南路、东沪线等其他主次干道,救援通道应保证震后7—10m的通道宽度,必须保持其通畅,严禁各类违法搭建与临建。 本次规划区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及其他空旷场地均作为疏散场地,疏散半径为1-1.5公里。按规规划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 3、消防规划 片区建设二级消防站一处,设置于规划区道路的室外市政消防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消防水源取自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标准按同一时间火灾二次、一次灭火用水量35升/秒、火灾持续时间2小时计算。管网末端消防栓的水压不应小于0.15MPa,流量不应小于15升/秒,在管网压力低的地区应建设集中供水增压站。 利用各级城市道路形成规划区消防通道。特别应加强作为消防车主要通道的次干路、支路规划及其建设,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通道中心线间距不得超过160米,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0米,消防通道转弯半径不小于9m;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消防道路可合并城市道路用,城市道路车行道不应小于6米。 4、人防规划 规划区内有凤庆县人民医院,灾后可转变为医疗救护中心,设立基本的医疗救护设施,负责战时的医疗救护工作。医疗救护中心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救护训练,建立自备电源和水源系统,按规定进行一定的药品储备,并备有足够的自建人防掩蔽工程。规划区内人防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人防工程面积。 十、城市“四线”管控与控制指标体系 1、“四线”管控 (1)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主要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范围控制线。本次规划将迎春河两岸公园绿地、滇红公园、砚池公园、文昌阁周边等结构性绿地划为城市绿线管控范围。 (2)城市蓝线 规划将迎春河、砚池、等撒河、银厂河、青云河、尹里箐河等河流水面范围划为城市蓝线管控范围。在蓝线范围内严禁擅自填埋占用水域、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排放污染水体、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采石取土等破坏活动。同时,应与城市绿地建设相结合,加强蓝线两侧绿化及防汛通道建设,提升城市滨水环境品质。 (3)城市黄线 本次规划所划定的城市黄线,为二级消防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划为黄线管控范围。 (4)城市紫线 规划范围不涉及紫线控制范围区。 2、开发强度控制 (1)容积率控制 容积率分为4类。一类开发强度为≤1.2,二类开发强度为≤1.6,三类开发强度为≤2.0,四类开发强度为≤2.5。其中,工业用地容积率≥0.8. (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控制 建筑密度分区为4类。一类分区为≤30%,二类分区为≤35%,三类分区为≤45%,四类分区为≤50%。其中,工业用地建筑系数≥40%。 (3)建筑密度控制 建筑高度分区为3类。一类分区为≤24m,二类分区为≤50m,三类分区为≤60m。 (4)绿地率控制 绿地率分区为3类。 一类分区为≤20%,二类分区为≥25%,三类分区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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