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滇ICP备20001315号
滇公网安备 530921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10048
网站问题反馈电话:0883-4213963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运维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