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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户内燃气管道维修操作规程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2-12-17     点击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已供气民用户户内燃气管道的维修操作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供气民用户户内燃气管道系统渗漏(微漏)、管道系统堵塞、流量表故障、调压器故障等的维修操作。

本规程适用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等户内燃气管道维抢修工作的管理。公司所属参、控股子公司参照本规程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

GB 50494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CJJ 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 工具

管钳、活扳手、螺丝刀、尖嘴钳、水柱表、胶管、泄漏检测仪、检漏液等。

4 维修信息来源

维修信息的主要来源有:运营部(运营办)接用户报修、抢修后续处理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班组转交业务。

5 用户求助信息处理

5.1 用户燃气泄漏求助

5.1.1 首先关闭入户总阀,对管道系统和燃具进行气密性测试,判断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5.1.2 如测试确认燃具存在泄漏,则采取停气措施,关闭入户球阀或考克,发放隐患告知书,要求用户进行整改。

5.1.3 如测试确认管道系统存在泄漏,则使用泄漏检测仪、检漏液查找泄漏点,确定泄漏点后进行维修处理。

5.2 用户用气不正常求助

5.2.1 判断周边是否有停气作业,或有低压系统压力异常。

5.2.2 现场检查入户球阀、电动阀、考克等各控制阀门状态,确保供气系统各节点阀门均处于开启状态。

5.2.3 检查考克与炉具之间连接软管及接头是否存在异常,检查是否存在折弯和变形等不正常现象,确定连接软管状态正常。

5.2.4 现场测试燃具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发现燃具本体故障(或国家禁止的燃具)、电源不足或水压不够(仅适用于热水器)等问题,告知客户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新。

5.2.5 测试户内系统的供气静压和动压,检查系统供气压力是否正常,如存在的低压系统供气压力异常、供气设备故障、管道系统堵塞、燃具负荷过大等故障则转维修处理。

5.3 用户报安全隐患其他求助信息

5.3.1 根据用户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并处理。

5.3.2 对整个系统进行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隐患需紧急抢修的则转公司抢修进行处理,如维修项目则进行维修处理,要求用户配合整改。

5.4 用户报发生燃气相关事故

5.4.1 根据反映的情况立即联系用户,并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5.4.2 确认发生燃气事故则按照事故处理相关条款执行。

5.5 无故障处理

如在测试过程中确认无泄漏,则应告知用户测试结果并建议继续观察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再报修。

5.6 维修完毕处理

维修完毕须进行气密性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离开。

6 维修处理

6.1 管件及管件接口渗漏

6.1.1 关闭入户总阀、在管道末端向系统内加压至5000Pa,用检漏液涂刷,确定渗漏点。

6.1.2 管件渗漏:确认入户球阀关闭,更换渗漏的管件。

6.1.3 管件接口处渗漏:确认入户球阀关闭,在管道末端的可直接进行紧固,在管道中间的应拆除重新安装。

6.1.4 在管道末端(旋塞处)安装水柱表,进行压力试验,保持5000Pa压力15min

,无压力降为合格。

6.1.5 连接燃具,打开总阀和考克,用检漏仪或检漏液检查最后连接的接口,无漏气者为合格。

6.1.6 按户内燃气管道通气作业规程中燃器具点火操作程序进行点火。

6.2 入户球阀渗漏

6.2.1 关闭上游阀门,张贴临时停气通知单。

6.2.2 将停气范围通知公司服务热线。

6.2.3 在放散管处连接胶管,接至通风良好处将管内余气排放。

6.2.4 更换渗漏的入户球阀。

6.2.5 对立管试漏,无泄漏则打开上游阀门,将燃气导入;用检漏仪或检漏液涂刷球阀接口,确认无泄漏为合格。

6.2.6 通知公司服务热线恢复供气。

6.3 管道或设备堵塞维修

6.3.1 开启入户阀门,进行动压测试,判定系统是否堵塞。

6.3.2 确认堵塞后关闭入户阀门,逐步拆除管道,查找堵塞位置。

6.3.3 清除管道、设备的堵塞物,安装恢复原管道系统,如管道或设备的堵塞物无法清除,则需更换相应管道或设备后安装恢复原管道系统。

6.3.4 开启入户阀门,测试系统是否畅通,若仍不畅通需重复6.3.2至6.3.4内容直至畅通。

6.3.5 恢复系统,按6.1.4至6.1.6进行操作。

6.4 流量表、调压器维修更换

6.4.1 关闭入户阀门,将系统内燃气通过燃具燃烧完全。

6.4.2 拆除流量表(调压器),更换新流量表(调压器)。

6.4.3 恢复系统,按5.1.4至5.1.6进行操作。

6.4.4 流量表更换后,开启燃具用气,观察流量表运转情况,运转正常为合格。

6.5 旋塞失灵

6.5.1 关闭入户阀门,将系统内燃气通过燃具燃烧完全。

6.5.2 拆除失灵旋塞,更换新旋塞。

6.5.3 恢复系统,按6.1.4至6.1.6进行操作。

6.6 燃具负荷过大

6.6.1测试户内系统的供气静压和动压,判断确为燃具负荷过大,则需告知用户实际情况并协商制定整改方案。

6.6.2 首先建议用户改用燃烧负荷较少的燃具,与原有燃气系统供气能力向匹配。

6.6.3 其次建议用户整改燃气系统,以满足原有燃具用气需求。

6.6.4 如需整改燃气系统,参照居民用户改管作业流程执行。

7 隐患跟进

对入户分支管、户内供气管网系统、燃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故障,进行维修处理或按改管程序处理,必要时要求用户配合整改。但无法落实维修整改的,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研究解决并建档跟踪。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