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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上燃气管道临时停气后恢复通气作业操作规程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2-12-17     点击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上燃气管道临时停气后通气作业的工作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上燃气管道临时停气(停气时间在48小时内)后的通气作业。

本规程适用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等地上燃气管道临时停气后恢复通气的管理。公司所属参、控股子公司参照本规程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494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CJJ 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 9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 通气前的准备

3.1 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用户停、供气情况。

3.2 通气前应确认停气范围内的管段、设施,对相应管道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系统完善,确认阀门状态符合作业要求,具备测漏、置换通气的条件。

3.3 确定置换气体排放点,在排放区设置警戒,禁止火种及无关人员进入排放区。

3.4 利用分支立管作排放点时,必须用胶管或镀锌管引至通风良好处,排放口应朝下风方向排放,室内、采光井内等通风不良处不得作为直接排放区。

4 测漏

4.1 在停气范围内选取压力测试点,连接压力计(U型水柱表或精密压力表)。缓慢开启停气关闭的上游控制阀。导入燃气至8000~10000Pa压力,关闭上游控制阀,对停气范围的管段定性检查至少5分钟,无压降为合格。

4.2 压力定性检查有压降的,进行分段测漏。存在压力降的管段,需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查找泄漏点,排除隐患后重新进行测漏,测漏合格后方可进行置换通气。

5 置换通气

5.1 天然气地上共用管道系统置换

5.1.1 因地下中压管道原因导致的停气

5.1.1.1 置换前应在上升总阀上游放散阀检测甲烷浓度,浓度达到85%以上为合格,若浓度低于85%,应在此放散阀处进行排气放散至甲烷浓度达到85%以上方可进行置换通气。

5.1.1.2 置换时先缓慢开启上游控制阀导入天然气。

5.1.1.3 在放散阀和中压分支立管末端进行排空置换,排气放散前检查排气点位置,放散阀位置处于上风时,应用胶管或镀锌管引至应设在通风良好处。

5.1.1.4 间歇式开启放散阀,排放系统内气体,排放过程中监测放散点甲烷浓度,当放散点周边甲烷浓度达到报警浓度时(爆炸下限的20%),关闭放散阀门,待浓度下降后再继续放散。

5.1.2 地上管自身作业导致的停气,测漏合格后直接进行置换通气。

5.1.3 置换时应在系统远端选取排放点检测甲烷浓度,达到85%以上为合格。

5.1.4 关闭放散阀门加装丝堵,肥皂水检查无泄漏,完成置换。

5.1.5 停气范围包含多条分支立管时,须按照以上程序逐条进行置换通气,直至全部完成。

5.2 集中调压表箱通气置换

5.2.1 停气范围涉及到集中调压表箱的需要进行通气置换。

5.2.2 检查集中调压表箱内所有入户分支阀应关闭。

5.2.3 缓慢开启表箱内总阀至完全打开。

5.2.4 逐个缓慢开启入户分支阀,观察流量表读数,无异常完成通气作业。

5.2.5 流量表读数有异常的,关闭该表前入户分支阀。向阀后管道系统注入空气至5000Pa压力测试,查找泄漏点,排除隐患后重新测漏合格方可进行通气。

6 作业记录

临时停气楼宇恢复供气现场作业记录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起草。


附件:

临时停气楼宇恢复供气现场作业记录表

No.                                                          

小区名称


楼栋号


上升总

阀数量


供气分支阀数量


关闭上升

总阀人


关闭供气

分支阀人


确认人


总阀至分支阀管段试压压力(Pa


试压人


开启上升总阀人


供气分支阀编号

控制

房号

测试压力(Pa

测试时间

(分钟)

测试人

开启供气分支阀人

开启

时间

备注

供气分支阀1








供气分支阀2








供气分支阀3








供气分支阀4








供气分支阀5








供气分支阀6








供气分支阀7








供气分支阀8








供气分支阀9








供气分支阀10








供气分支阀11








供气分支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