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凤庆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民经济运行平稳,惠民利民政策成效显著,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消费支出持续恢复,经济发展成果更好更多的惠及全县居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根据云南调查总队核定反馈数据,凤庆县2024年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44元,增幅6.1%,较去年同期增幅扩大0.7个百分点,高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57元,增幅6.0%,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5.7个百分点。
一、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86元,低于全国11075元、低于全省6395元、高于全市53元,全市排第4;增幅5.7%,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低于全市0.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幅扩大1.6个百分点,全市排第6。
二、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基本保持平稳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81元,低于全国2691元、高于全省1077元、高于全市114元,全市排第3;增幅6.7%,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4个百分点、低于全市0.4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0.3个百分点,全市排第7。
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1.94:1缩小为1.92:1。
三、居民消费活力有待释放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91元,低于全国5489元、低于全省3757元、低于全市153元,全市排第5;增幅5.3%,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2.2个百分点,全市排第3。
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支出7558元,低于全国1639元、高于全省113元、高于全市113元,全市排第3;增幅6.6%,低于全国1.0个百分点、低于全省2.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0.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幅下降9.2个百分点,全市排第6。
四、工作建议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点所在乡镇和村乡镇立足样本村资源优势进行特色经济作物项目覆盖,出台农业政策,包括推进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切实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加强市场调研与行情预判,引导农户构建现代化生产流通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建议县人社局加大资金技术扶持力度,设立公益性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