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3〕60号),下达凤庆县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40万元,经报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下达文件名称: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凤庆县2023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项目下达文号:凤乡振发〔2023〕8号
项目资金规模:214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