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使用方案》经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涉及各部门根据目前到位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整完善,并报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领导小组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公示如下:
附件:凤庆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丽娟、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