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分配计划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7 03:49 作者:凤庆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2 字体:【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3〕104号),下达凤庆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687万元,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由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申请,已经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资金分配批复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分配批复文件名称: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请求批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财整合〔2023〕25号

资金分配规模:687万元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0883-421103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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