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3101000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2.认真做好烟叶、蔗糖、茶叶产业的资源调查、社会调查、市场分析和产业布局的可行性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3.负责制定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产业发展管理制度和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4.负责组织协调烟叶、蔗糖、茶叶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生产、服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5.做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立项、申报、实施、验收、管护等协调服务工作;6.研究制定全县烟叶、蔗糖、茶叶产业发展政策和各项扶持配套措施;7.协调和解决好农户、企业、政府之间关系,实现农户增收、企业盈利、产业发展、财政增长四个目标;8.积极向上级争取生产计划、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按行业要求精心组织实施;9.抓好队伍建设,培养壮大科技队伍,扎实开展生产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各项科技措施;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两烟”产业。
---烤烟产业:实现“一个突破,六个增加,五个认可”。一个突破:均价29.6元/公斤,突破29元大关,创历史最高;六个增加:完成收购总量20万担,位列全市第一,较2020年的19万担增加1万担;完成均价29.6元/公斤,较2020年的28.16元/公斤增加1.44元/公斤;户均售烟收入82951元,较2020年58714元/户增加24237元;亩产值4000元/亩,较2020年3759元/亩增加241元;烟农售烟收入2.96亿元,较2020年的2.68亿元增加2800万元;实现烟叶税6511.29万元,较2020年的5886.22万元增加625.07万元;五个认可:推广使用有机肥得到烟农认可、走专业化道路得到干群认可、使用优质燃料烘烤烟叶得到烟农和业主认可、地膜回收和农药瓶袋集中回收处理得到群众认可、烟叶收购质量提高得到工业企业认可。
---香料烟产业:2020—2021产季完成种植面积2000亩,完成下达任务的100%;累计收购烟叶4343担,占收购计划的72.4%。
2.蔗糖产业。
完成榨季甘蔗入榨29.73万吨,占目标任务数的89%;产糖3.8万吨,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实现产糖率12.8%,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以上,实现税收1286.78万元;建成高优蔗园3.4万亩,县域原料基地实现绿色全域认证。
3.茶叶产业。
实现“一提升,二稳定,三增加,四推进”。
一提升:基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县深入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创建,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农药,将全县符合绿色食品申报要求的48.87万亩茶园进行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创建,13户企业申报绿色产品基地17.98万亩;申报有机产品基地5.46万亩,其中,转换期茶园2.87万亩;现有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基地0.71万亩,雨林认证基地1.8万亩,无公害茶园认证基地20万亩,年内培育茶叶专业村100个。
二稳定:一是茶园面积进一步稳定,根据2020年茶叶面积核实,全县现有茶园面积51.59万亩,2021年统计面积34.22万亩。二是茶叶产量进一步稳定,2021年生产毛茶4.1万吨,比去年增长2.25%。生产精制茶2.42万吨,比去年增长0.41%。
三增加:一是综合产值不断增加,2021年实现茶叶综合产值60.1亿元,比去年增加7.3%。二是茶农收入不断增加,2021年全县共有75441户农户33.45万人种植茶叶,茶农户均收入1.81万元,比去年1.73万元增长0.16万元,增加9.25%;人均收入5643.26元,比去年5320元增加323.26元,增加6.08%;毛茶平均单价35.72元/公斤,比去年增长7.26%。精制茶平均价格96.03元/公斤,比去年增长0.67%。三是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加,2021年我县茶叶SC生产企业达到64户,比2020年增加3户,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全县初制所460个,比去年446个增加14个,其中:年生产能力100吨以上的规范化初制所、标准化初制所36个。
四推进:一是地标产品保护深入推进,认真保护和利用好“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年内用标企业达37户,比上年增23户,启动“凤庆滇红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二是茶产业发明创新深入推进,年内完成茶叶生产加工发明创新专利申报14项,成果转化1项。三是茶产业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年内培养认定县级滇红茶制作技艺传承人15人,滇红茶加工制作人才200余人,评茶员385人,茶艺师661人。四是凤庆茶产品推介深入推进,于12月16日组织县内21家企业262个滇红茶产品赴深圳茶博会参展,实现销售收入253.3万元,签订框架合作协议5个,同步开展中国滇红茶峰会暨凤庆滇红茶区域公用品牌推介会,共谋发展、共推凤庆滇红茶公用品牌的产业格局初见成效。
4.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
一是全县烤烟收购于10月30日全面结束,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我中心招商引资项目为凤庆县尹里箐河田园综合体项目,由凤庆富昌源茶叶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计划为2.5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占任务数的100%;三是中心2021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撑体系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烤烟绿色生产发展项目,目前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完成计划任务数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纳入决算编报的1个其他事业单位名称是: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室、烟叶生产服务股、蔗糖生产服务股、生物产业服务股6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2.3万元,占总收入的98.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44万元,占总收入的1.21%。2021年收入与上年3,663.40万元对比减少1,646.66万元,降低44.95%。其中:基本支出515.01万元,比上年507.71万元增加7.30万元,增长1.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级增资及薪级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1,501.73万元,比上年3,155.69万元减少1,653.96万元,降低52.41%,降低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年末收回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819.1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80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8.44%;项目支出2,286.95万元,占总支出的81.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支出与上年3,299.21万元对比减少495.29万元,降低15.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得到及时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97万元。与上年506.60万元对比增加10.37万元,增长2.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级增资及薪级工资正常晋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1.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6.95万元。与上年2792.61万元对比减少505.66万元,降低18.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得到及时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决算项目26个,形成支出的项目23个,年末形成资金结转的项目7个。2021年项目资金收入情况:上年结转资金92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875.07万元),当年项目财政拨款1,478.73万元,其他资金23.00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2,28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85.7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21万元;2021年末项目结转资金13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68.06万元,其他资金结转68.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3,293.73万元对比减少492.14万元,降低14.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得到及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全部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兑现2018年烤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生产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7.9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801死亡抚恤(项)支出2.02万元,用于困难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3.2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03万元,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67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
(1)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00万元,用于2020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经费支出。
(2)2130104事业运行(项)支出393.8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68.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84万元、独生子女费0.04万元。
(3)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380.67万元,用于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有机肥代替化肥专项资金5.00万元、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230.67万元、2020年市级烤烟产业发展第二批专项经费45.00万元、2018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中央专项资金100.00万元。
(4)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15.00万元,用于支出2021年晒晾烟种植产业替代补助资金支出。
(5)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1,472.21万元,用于2017至2019两烟生产补助资金16.84万元、2019至2020年榨季蔗糖产业工作奖励及政策补助资金98.32万元、2018年烤烟有机肥补助资金1.02万元、2019年云南临沧凤庆红茶节分会场茶产品及茶文化展示区文庙广场租用商铺资金1.10万元、2020年“锦秀茶尊”管护工作经费3.60万元、2021年“锦秀茶尊”管护工作经费1.73万元、2021年甘蔗品种改良和科技服务经费0.30万元、2020年烤烟工作目标考核生产补助经费749.97万元、2021年烤房外电架设专项资金400.00万元、2021年滇红茶品牌建设及滇红茶产业联盟筹建经费31.71万元、2019至2020产季香料烟税返生产补助资金97.62万元、凤庆滇红茶论坛暨品牌推介会补助资金70.00万元。
(6)2130505生产发展(项)支出393.92万元,用于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凤庆县香料烟穿烟机及播种机专项补助35.00万元、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凤庆县果蔬烘干机建设项目补助307.80万元、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凤庆县烤烟种植地块土壤保育有机肥补助51.1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用于在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87.05%。其中:本单位本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的22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中心服务我县烟叶产业、蔗糖产业、茶叶产业三大支柱产业,县外区域来参观、考察、调研产业发展的较多,导致接待次数、人数较多,故接待费决算数超预算数;二是我中心服务我县烟叶产业、蔗糖产业、茶叶产业三大支柱产业,用车服务范围为全县13个乡镇的所有村组,并且车龄较大(一辆为19年、一辆8年),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超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85%。其中:因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4.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接待支出;二是强化公务调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万元,占65.82%;公务接待费支出7.71万元,占34.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县13个乡镇的烤烟、香料烟、蔗糖、茶叶、药材、花卉等产业发展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1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7.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外茶叶产业考察团、县外茶叶商家洽谈以及与县内企业、乡镇、村等进行烟叶、蔗糖、茶叶产业工作协调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21.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2.65万元,固定资产146.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3.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84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国发〔2021〕5号文件,“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年末收回我单位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819.18万元,导致2021年决算收入与上年3,663.40万元对比减少1,646.66万元,降低44.95%。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庆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