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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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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x/2023-00001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20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凤庆县大寺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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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4.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扶持典型示范,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6.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7.进一步拓宽乡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地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8.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现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全覆盖、餐饮环境卫生全达标、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农村街场环境卫生全达标、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民参与,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坚持把“外防输入”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按照“五个管住”要求,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严防死守,加快防治能力提升,做好医疗物资储备,严格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快推进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疾控预防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提升重大传染病预防和救治能力。

2、着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新一轮政策窗口期,以“新基建”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速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进程。启动河顺龙竹棚片区、寺漭路、寺清路、寺河路、清水村清水及李家山小组、双龙村中山片区、平掌子水库、丁家坟水库等一批工程建设,实现道路硬化25公里以上、解决饮水安全2000人以上。服务好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漭街码头等建设。推进一批山洪沟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跟进“大河森林康养小镇”“平河苞红茶小镇”“沧江云雾古茶树群落开发”“大寺沧江温泉康养旅游建设项目”等地方债券项目争取。包装申报一批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产业发展等项目。有序推进5G通信设施建设,实施4G补盲提速工程,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加快建设千兆宽带。大力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全乡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3、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兜住民生底线。加强扶贫资金、资产及项目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持续推进定点扶贫及产业扶贫,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巩固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加强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建设,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突出抓好三绿线、接漾线沿路环境整治。建成省级美丽乡村1个、市级美丽乡村2个、县级美丽乡村3个以上。加强农村产业建设。巩固提升核桃“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成果,实施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实现产量8500吨、产值1.5亿元以上。稳定烤烟产业,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扎实推进茶叶提质增效,积极扶持茶叶加工,精心组织开展“平河古树茶论坛”,力争实现茶叶产量5500吨、产值2亿元以上。认真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休闲健康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加强农村文明建设。以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努力营造新环境、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实现新发展。持续推进文化惠民,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娱生活。加强科学技能培训,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关心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加强村级公墓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面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1个。

4、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完成14个核桃采后处理水洗果加工站建设任务,持续推进核桃精深加工。积极做好陈升红、待客茶等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以核桃、茶叶及澜沧江百里长湖等优势资源,加大引资引企力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提振信心。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完善集镇功能,提升集镇品质,优化集镇环境,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突出解决集市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交通拥堵等问题,提升大河街、马庄街、大寺街、回龙街、平河街街场形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智慧农业建设,打造“绿色食品牌”。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完成河顺、双龙、回龙、大寺高标准农田建设8300亩,争取启动平河、岔河高标准农田建设3万亩。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启动平河茶叶种质资源基地建设。持续加大烟区水、电、路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突出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核桃基地10万亩、茶园4.5万亩,精心培育大寺知名茶品牌1个以上,认真落实生猪调出大县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

5、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开发。坚持茶旅、水旅、文旅、农旅融合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依托自然风光、秀美山川、历史文化、乡土风情、产业布局,以绿水青山为形、乡愁乡韵为魂,充分发挥“百里长湖”和“古茶树”两大宝贵资源优势,以打造平河和漭街2个旅游示范村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旅游+农业、工业、文化、体育、生态、康养”等乡村旅游模式。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挖掘“太华百抖茶”“茶马古道”“路山火把节”“平河古树茶论坛”“百里长湖”等文化,以森林大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吃、住、行、游、购、娱、网、厕”八大要素建设。按“大美临沧,美在乡间;花开四季,香飘八方”的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思路,启动平河和漭街乡村旅游规划。大力推进环境整治、水利交通、标牌标识、美化、绿化、亮化等工作,打造以茶旅为主题的旅游示范村1个,实现乡村旅游示范村达A级景区标准。

6、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提升生态治理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抓好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打造“绿色能源牌”上迈出新步伐,积极争取充换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建设“生态大寺”。

7、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政务公开,实现一网通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宅基地联审联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等制度。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认真落实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着力推进民生保障。推动群众持续增收。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就业,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2万人以上、转移就业4000人以上。推动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启动平河中学、大河中学、清水完小综合楼等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力争全县综合考核实现“十一连冠”,获得市级表彰学校2所以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敬老院运营机制。强化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确保建成村级公墓6个以上。持续做好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全面抓好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等工作。推动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加强乡村医疗机构补短板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基础能力提升,积极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大寺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大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寺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寺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寺乡水务服务中心、大寺乡林业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2,68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0.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2.74万元,占总收入的9.41%。与上年对比减少1453.08万元,减少35.1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减少,且年末收回357.68万元额度资金,故整体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2,98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67万元,占总支出的60.88%;项目支出1,167.16万元,占总支出的39.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19.45万元,降低19.4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均减少,故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6.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1.08万元,减少25.78%,主要原因为年初公务员人员变动大、减少2人,且调入及新增人员工资及保险金额较调出人员低,故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37万元,减少7.04%,主要原因为今年财政资金困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4%。与上年对比减少120.74万元,减少4.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942.0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占比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占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3%。主要用于党委、政府机关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5%。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退休人员以及遗属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6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计生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5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卫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3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2%。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8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提前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41.3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的4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35.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76万元,下降37.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加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8万元,下降61.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在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情况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占61.09%;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占38.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扶贫、移民、综治信访、人居环境提升、水利、林业、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烤烟生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移民、综治信访、审计、人居环境提升、水利、林业、社会事务、乡村振兴、烤烟生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57万元,减少47.07,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故机关运行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会议、日常办公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大寺乡资产总额233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1.43万元,固定资产837.92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145万元,无形资产1.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9.14万元,减少16.7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平方米,账面原值3万元;无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0.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出租房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9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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