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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jytyj/2023-00265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3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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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办学方向。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行政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修订)》,全面开展学校各项工作,严格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内容。

三是结合学校实际,巩固“平安校园”和“绿色校园”的创建成果。

2.按要求开展学校党建各项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重视、抓实党的建设工作和群团工作,工、青、妇等机构健全,按要求正常开展活动;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五基本”要求抓实党建示范点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工作,按期开展各项活动。

二是在2022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学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认真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驻校蹲点工作。驻校蹲点主要以查看校园、查看常规、入班听课、上党课、交心谈心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帮助学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学校发展。

三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发扬党员带头辐射作用,以教学为中心,以“抓好教学促党建,抓实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把学校的各项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丰富教师培训模式,狠抓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一是抓实教学常规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等环节,每学期组织两次诊断性检测并有检测记录和分析报告。

二是加强教学教研,深化校本教研。认真落实《凤庆县深化校本教研工作指导意见》,重视课程及教学理论学习,加强新课程理念教学方式研究,教研活动主要以班级管理探讨,教学方法、学法研究,整合复习资料等。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预防教师违法违纪、有偿补课、酗酒滋事、生活作风败坏、聚众赌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室。下设3所完全小学和3所幼儿园,分别是:凤庆县新华乡瓦屋完小、凤庆县新华乡西庆完小、凤庆县新华乡文平完小、凤庆县新华乡瓦屋村幼儿园、凤庆县新华乡西庆幼儿园、凤庆县新华乡文平村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9767774.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69009.44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8765.17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0581.96元,增长5.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7743.72元,增长3.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62838.24元,增长453.25%。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本年安排往年的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由于2022年人员结构变动,人员经费比2021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人社部门拨入2020年招聘“6.13”教师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0.00元,小湾移民学生补助1000.00元,新华乡政府公用经费补助4000.00元,国家税务局返还办理个人所得税收缴手续费926.93元。二是本年度收入2021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792.96元,2022年学生食堂账并入伙食费收入197972.2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9590159.77元。其中:基本支出8274663.32元,占总支出的86.28%;项目支出1315496.45元,占总支出的13.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0227.43元,下降4.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1323.88元,同比下降13.32%;项目支出增加841096.45元,同比增长177.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无增减变动。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我单位有教师51人,到2022年末我单位有教师44人,教师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末我单位有教师51人,到2022年末我单位有教师44人,教师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由于财政财力困难,本年6-12月份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暂未发放;三是往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核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4663.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71323.88元,同比下降13.32%,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财力困难,本年6-12月份的绩效工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暂未发放;二是2022年人员比2021年减少7人,人员经费减少;三是往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基本支出核算。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62247.99元,占基本支出的98.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415.33元,占基本支出的1.36%。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6734.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5496.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1096.45元,同比增长177.30%,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起为规范财务核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核算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1074031.4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等运转支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支出264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轻困难家庭儿童入园经济负担。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595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困难家庭学生经济负担。

4.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5565.00元;主要用于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5.乡村少年宫及体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人员,支持校内志愿辅导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教师参加专业培训,确保乡村少年宫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015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94300.50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我单位有教师51人,到2022年末我单位有教师44人,教师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91858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7%。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保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898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退休费、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391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86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同比增长0%。因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221166.98元,其中,流动资产1011459.80元,固定资产1029825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11448.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9203.51元,同比增长739203.51元,增长6.44%,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55080.97元,同比减少155080.97元,减少1.4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9590159.77元,其中:基本支出8274663.32元,占支出总额的86.28%,项目支出1315496.45元,占支出总额的13.72%。

组织对乡村少年宫及体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315496.45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乡村少年宫及体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义务教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022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补助资金、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个项目。

(1)乡村少年宫及体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执行数为15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乡村少年宫的各项活动得以正常开展,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

(2)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65.00元,执行数为556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得到保障。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4031.45元,执行数为1074031.45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学校日常办公、教师培训、设备购置等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4)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400.00元,执行数为26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并已补助到位,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儿童入园经济负担,受助家庭满意率100%。

(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500.00元,执行数为59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新华乡瓦屋中心学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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