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jytyj/2024-00223
发布机构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22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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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建为引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鼓舞教师继承发扬老一辈教育工作者“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培养教师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

2.加强教师的培训学习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及专业素质,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好局。只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做好老师,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就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才能全面提高中心校教育教学质量。

3.继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结合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课改文件,深入强势推进语文的“二六二”课堂模式,数学的“导、学、展、练、评”五步教学法。

4.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始终坚持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通过学习使教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师风。

5.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管理。我校制定了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等内控制度,并能有效运转;所有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内容具体、总结有典型;按要求报送材料;中心校每学年召开一次传达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题会,一次规范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次校务委员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共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处、教导处。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5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658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37万元,占总收入的97.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73万元,占总收入的3.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1.98万元,下降1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62万元,下降13.33%;其他收入增加30.64万元,增长34044.44%。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乡镇岗位补贴、特困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三是上年收入包含财政部门补拨以往年欠拨的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等资金,本年度收入仅为当年预算资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65万元,占总支出的84.12%;项目支出166.24万元,占总支出的15.8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4.50万元,下降12.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0.97万元,下降16.26%;项目支出增加16.47万元,增长11.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乡镇岗位补贴、特困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财政部门补拨以往年度欠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在本年度发生支出;二是本年度按政策规定收取的课后服务费资金所发生的支出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0.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8.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1.16万元,主要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公运行、校舍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教师培训等提供经费保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9.53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效帮助学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问题,促进控辍保学工作有力开展,受益学生347人次。

3.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7.37万元,用于支付学生营养早餐、午餐费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保障学生营养均衡。

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项目支出7.91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受助幼儿527人次,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幼儿上学困难问题。

5阳光校餐项目网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0.83万元,用于学校网络服务费开支。

6.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资金项目支出29.44万元,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及课后服务过程产生的正常办公费、教学设备费、材料费、水电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相比减少184.78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乡镇岗位补贴、特困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三是上年度补拨以往年度欠拨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等,并在上年度发生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84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学校运转支出及学生资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教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12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7万元,固定资产968.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7.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大寺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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