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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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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tyj/2024-00260
发布机构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9-22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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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党建促教研,坚持教研兴校,质量强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升教学质量和服务群众为中心任务,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质量,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建设教师队伍,讲学习,学党史,落实立德树人,优化师生配置,加强教师培训,率先垂范,廉洁自律。

3.狠抓校园安全维稳工作,注重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网格化管理,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机制,坚持依法治校,促使学校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认真做好防“校园欺凌、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用电、用火”为主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有教育、有记录、有落实、有总结。

4.严格落实学生资助、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努力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科学管理,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5.抓实少先队工作,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德育为核心,教学质量为中心,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创设浓厚的德育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少先队活动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师生良好的养成教育、法律教育、道德修养教育等,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6.以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切实保证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达到99.5%及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8%及以上。

7.认真做好幼儿入园工作,进一步规范学前班管理工作,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室、总务处。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7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05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139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3.62万元,占总收入的95.1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7.32万元,占总收入的4.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7.32万元,下降19.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6.46万元,下降21.68%;其他收入增加19.14万元,增长39.73%。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乡镇岗位补贴、特困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三是上年收入包含财政部门补拨以往年欠拨的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等资金,本年度收入仅为当年预算资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资金,而上年度未收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89万元,占总支出的85.76%;项目支出193.10万元,占总支出的14.2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9.30万元,下降20.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6.15万元,下降20.30%;项目支出减少43.15万元,下降18.26%。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乡镇岗位补贴、特困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规定收取的课后服务资金在本年度暂未支出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2.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0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31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354人次,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幼儿园儿童上学困难问题。

2.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86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3.39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受助学生786人次,有效帮助了家庭困难学生,促进控辍保学工作有力开展。

4.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9.8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校舍维修维护费、水费、电费、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5.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5.29万元,用于支付学生营养早餐、午餐费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保障学生营养均衡。

6.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00万元,用于洛党完小学生宿舍楼、太平寺完小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经交付使用,极大改善了办学硬件条件。

7.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永和完小、太平寺完小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

8.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项目支出27.85万元,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助及课后服务过程产生的正常办公费、教学设备费、材料费、水电费等。

9.阳光校餐网络费、教师节活动补助等项目资金支出4.52万元,用于学校网络服务费、校园绿化、办公用品采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与上年相比减少371.14万元,下降21.9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乡镇岗位补贴、特困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时未全部兑现给教职工;二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暂时未全部缴纳;三是上年收入包含财政部门补拨以往年欠拨的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等资金,本年度收入仅为当年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10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9%。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教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与上年对比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

3.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95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85万元,固定资产1850.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9.6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凤庆县洛党镇洛党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凤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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