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鲁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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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z/2024-00001
发布机构
鲁史镇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7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
作者:鲁史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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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和农民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5、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6、鼓励兴办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农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7、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工作,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8、进一步拓宽镇政府服务“三农”的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9、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1、行政单位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及扶贫开发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鲁史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鲁史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鲁史镇水务服务中心、鲁史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鲁史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鲁史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鲁史镇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更好统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鲁史建设新篇章。

1、聚焦产业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上迈上新台阶。持续巩固烤烟、核桃、茶叶等传统优势产业,种植烤烟11100亩,实施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创建16000余亩,建成品牌化茶叶精深加工厂1个。积极培育发展坚果、蜂蜜、魔芋、重楼等特色农产品,实施坚果提质标准化示范基地10000亩;以林草、林药、林饲为重点,积极谋划推动“林业+”及林下中草药发展壮大,新发展滇黄精1200亩、滇红花4000亩、林饲林草种植5000亩、板蓝根种植50亩,其它林下中草药1000亩。扶持壮大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努力构建个体户+企业联合发展模式,助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依托农村电商平台,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实现农产品“下山、进城、出海、上网”,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五彩澜沧江”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澜沧江经济示范带建设,在文旅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全力推动浴龙岛澜沧江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运营,努力拓展与大理旅游集团合作发展新业态,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总体规划,全力打造茶马古道文化旅游等乡村休闲旅游精品路线,全面完成鲁史古镇4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塘房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接待国内外游客10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亿元。

2、聚焦项目建设,在投资拉动助力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抓实项目建设全要素保障,把服务质量提升作为根本动力,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聚焦国家产业导向和政策取向,紧盯超长期特别国债,做大“项目储备库”,下好“争资先手棋”,争取1.8亿元金融扶持鲁史特色乡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落地见效。突出基础设施改善提质,强化服务保障,全力配合犀牛大桥、鹿马箐水库和凤巍高速建设。全力推进鲁史古镇“两污”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古镇保护开发。推进塘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传统村落农旅融合新模式。抓好“脚下的民生”工程,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10公里。围绕移民“十四五”规划,加强协调对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4个。全面推行“一把手”带队招商,充分发挥驻外地机构和异地商会“前沿阵地”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商会招商,引进一批企业和合作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后半篇文章”,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培育质量,力争签约招商项目4个1.5亿元以上。

3、聚焦乡村振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开创新局面。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坚决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推动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落地见效,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力度,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加强良田良种、良机良法、绿色农资集成推广,稳步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2.5万亩以上。紧紧围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两个核心,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和动态监测,强化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千方百计促增收。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激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坚持组织化引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发挥“劳务合作社”作用,多举措为农民提供、创造就业机会,确保组织化劳务输出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以上。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加快推进沪滇协作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以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促进群众在核桃、茶叶全产业链聚集发展中增收,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幅同比超过农村常住群众收入增幅。充分发挥村级专业合作社作用,整合盘活资源,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带动农业产业不断升级,力争到2024年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村达到3个以上。

4、聚焦绿美鲁史,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实现新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抓实项目建设粉尘管控,推行新能源使用,严禁秸秆焚烧。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河流水质污染农村环境整治和“小散乱污”经营主体市场清理整顿等重点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污染反弹。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有效实现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统筹推进,抓实以“五彩澜沧江”为主要载体的澜沧江经济示范带建设。全面加大农村公厕管护力度,建设农村公厕3座,持续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实施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有效提高生活污水治理率。全面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扎实开展绿美鲁史三年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参与,巩固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争创“绿美景区”1个,打造“绿美单位”3个、“绿美村庄”5个、“绿美校园”5个。

5、聚焦平安和谐,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展现新气象。着力提升乡村发展质量、提高乡村建设水平、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树牢全域安全生产理念,做好地震、地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范应对,完善预案、加强演练,运用好“1262”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和预警响应联动,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加强古镇日常巡逻,切实当好平安古镇的“守夜人”;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防范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法治鲁史建设,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持续推进《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宣传及执行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四下基层”实践,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引领社会治理体系网融合,支持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倡导婚育新风、绿色殡葬,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6、聚焦民生保障,在为民惠民助民上增进新福祉。坚持教育优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认真落实教育改革10条措施,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争取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以上,初中学业水平检测质量再创新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以上,打造鲁史教育品牌。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居民应保尽保,兜牢民生保障网。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农村低保、民政救助、残疾人帮扶、高龄老人关爱、孤儿关爱、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救助政策,做实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保障工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规范鲁史敬老院运营。实施“文化+”战略,扎实推进文化培根铸魂,传承鲁史历史文化,讲好鲁史新时代乡土名人“故事”,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2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不在编制内的车辆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划的垃圾清理车以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下属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784292.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784292.5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144792.36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纳入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784292.59元,其中:本年收入19784292.59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476.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84292.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144792.36,主要原因分析为:纳入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761816.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761816.59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4398.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5996.04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我镇在职人员增加以及人员晋升导致工资上升;项目支出217417.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73264.40元,主要原因为:减少护林员劳务费预算以及单位自有资金账户各上级部门下拨各类工作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101”支出147043.00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的支出;

“2010104”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年终工作总结会议的支出;

“2010301”支出3006994.16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办公室及相关机关事务的支出;

“2010302”支出204537.60元,主要用于安监工作经费的支出;

“2120501”支出1224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事务的支出;

“2010650”支出302149.32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事业运行的支出:

“2011101”支出393001.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

“2012999”支出204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013101”支出566596.00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2013899”支出102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

“2030699”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国防动员支出;

“2040201”支出81600.00元,主要用于综治员工资支出;

“2040299”支出326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2070199”支出404884.95元,主要用于文化事务支出;

“2080199”支出1282684.76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

“2080501”支出401948.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2”支出300482.4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5”支出1150652.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支出46116.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2081199”支出306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100799”支出2284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101101”支出214560.01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支出296041.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支出43111.1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支出;

“2120199”支出871189.36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2120501”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事务的支出;

“2130104”支出2024947.96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支出;

“2130204”支出669495.62元,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运行支出;

“2130317”支出580683.14元,主要用于水利事业运行支出;

“2130705”支出5373068.72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210201”支出95466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199”支出408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不涉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512.59元,较上年减少634.41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512.59元,较上年减少634.41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3次,共计接待513人次。

减少原因: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减少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2024年项目支出为239398.60元,重点项目具体为:

(一)2024年鲁史镇古镇保护经费100000.00元。

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凤庆代表团的议案提请,市人大将鲁史古镇保护立法工作列入市四届人大立法议程并启动了立法工作,鲁史古镇保护立法工作得到了市、县各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古镇的保护管理工作,始终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决不让这一难得的历史文化遗产在自己手里毁掉的责任感,从人治到行政管理上,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着力推进古镇管理工作。鲁史古镇立法工作顺利推进,是市、县各部门正确指导的结果,得到了各届干部、群众的支持,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同时,为保障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投入很大,2024年古镇保护经费预算为100000.00元。

(二)2024年信创工作经费93960.00元。

根据信创工作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单位信创工作,计划购买办公设备。

(三)鲁史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0577.60元。

2024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今年的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党政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乡镇村安全监管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让“党政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成为制度运行新常态,确保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通过夯实基层,打牢基础,织密基层监管网络,弥补最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短板,进一步完善“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四)鲁史镇武装部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支出10000.00元。

2024年武装部专项工作经费今年的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年度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和装备管理、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活动,协助民政办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军烈属优抚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落实登记统计;组织民兵执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支援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积极配合地方中心,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6、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99909.00元,其中:办公费1201287.41元,会议费50000.00元,培训费107874.00元,印刷费0元,电费0元,维修费0元,差旅费0元,劳务费0元,工会经费143831.00元,福利费1404.00元,公务接待费20512.5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57.00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我镇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维护费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82924690.54元,其中,流动资产59764736.88元,固定资产756966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6000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其他资产114430281.1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5183.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630.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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