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lycyj/2025-00001
发布机构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1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
作者: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0000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及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和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和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县级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挂凤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股、林区治安稽查大队。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凤庆县国有林管理中心(加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江北国有林场、凤庆县桂花树国有林场牌子);

2.凤庆县森林资源管理站(加挂凤庆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牌子);

3.凤庆县林长服务中心;

4.凤庆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加挂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果研究所牌子);

5.凤庆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6.凤庆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加挂凤庆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7.凤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林草资源保护、林草产业发展两大职能,着力抓好三个板块工作:

1.抓实重要指标

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全县森林草原资源,明确目标和定位,完善林草招商引资图谱,制作有吸引力的招商宣传材料,充分展示林草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建立项目筛选和评估机制,扩大招商引资推广渠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政策,把学习研究政策作为常态,第一时间捕捉政策信息,熟知政策,掌握项目申报流程,包装谋划实施林草产业项目,提高惠民惠农资金到位率。抓实林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完成2025年各项指标任务。

2.抓实森林草原资源管护

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清权属,平衡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抓好三个重点工作。

一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巡护力度、强化火灾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加快兑现护林员劳务费,增强护林员责任意识,确保无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受损。

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坚持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着力抓好林草行政执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基本草原划定、森林督查、林草湿监测、年度林地变更、国家储备林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1)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抓实林草资源管护;(2)完成公益林补划成果的报批认定工作;(3)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全面工作、汇总产出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普查成果数据,编制全县普查成果报告,普查成果通过上级验收;(4)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全面工作、形成凤庆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报告;(5)按时完成国家下发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内业整理、案件查办及系统录入工作;及时完成国家下发林草湿监测变化图斑核查、举证监测、产出2025年年度林地变更成果数据;(6)根据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适时做好国储林项目储备和争取;(7)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三是做好林地要素保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依法依规抓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报批工作,抓实林地要素保障。

3.抓实林草产业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利用现有林草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充分挖掘林草产业发展潜能,积极向上对接汇报,争取一揽子增量政策,包装谋划林草产业项目落地实施;配合产业园区争取申报国家林草特色产业园区。2025年,谋划项目8个,全部为新建,总投资20725万元。重点抓好三大产业发展:

一是抓实临沧坚果提质增效建设。抓好县乡村三级联动示范点建设,重点实施好“落头开心法”修剪、“营养补充法”施肥、“果园放蜂法”促进授粉,严格按照节令开展不同的技术措施,同时,重点抓好财政衔接资金投入的坚果水利基础和果园放蜂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临沧坚果提质增效建设,完成12.9万亩的建设任务。

二是抓好核桃产业发展。继续巩固“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成果,开展施肥薅除、整形修剪、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培训等实施完成核桃提质增效5万亩。

三是抓实林下经济产业。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在中药材产业中的撬动作用,以项目示范推动全县完成中药材种植2.12万亩,按照“林业+”的发展模式,完成10万亩林下经济发展。完成义务植树85万株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纳入财政预算编制车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1辆。实有车辆9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留但财政未纳入预算编制车辆5辆,2024年上级划拨森林防火消防车新增事业单位公车2辆(未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森林防火运兵车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71068.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78341.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9272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57311.19元,降幅为7.0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76797.99元,主要是撤并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80513.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信创工作经费预算及非财政拨款项目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78341.43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8341.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78341.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9547.99元,降幅为5.7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76797.99元,主要是撤并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275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信创工作经费减少195750元,新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3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71068.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78341.43元,占支出总额的99.27%,其中:基本支出11938564.43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91%,与上年对比减少576797.99元,减4.61%,主要原因分析:撤并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63977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9%,与上年对比减少192750元,减23.15%,主要原因是2025年信创工作经费减少195750元,新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3000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92727元,占支出总额的0.73%,与上年对比减少187763.2元,主要原因分析: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965008.16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5843.2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2021.6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8971.36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98172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14624.68元,其中: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175074.07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303719.47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831.14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职工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9379206.59元,支出分别列2130201款行政运行支出3238721.42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410981.17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款支出92727元,主要用于2021年凤庆林茶复合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4300元,凤庆县核桃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58427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130213执法与监督款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发生的差旅费支出;2130234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909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的支出,具体为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防火车辆经费(森林防火指挥车2辆,运兵车5辆)、瞭望塔电费、邮电费(视频监控系统)、防火检查差旅费以及森林防火会议、培训等支出;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95877元,主要用于2025年森林火灾保险费县级配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09229元,支出列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09229元,主要用于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6700元,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6700元,较上年减少600元,下降1.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700元,较上年减少600元,下降3.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19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2辆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无增减变化。

(三)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无增减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县级配套森林防火补助经费

通过开展390.85万亩林地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开展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指挥员及护林员培训,聘用专业扑火队员及瞭望塔火情观测员,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2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202.4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二)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完成2025年林地投保面积合计294.42万亩,其中:公益林投保面积111.4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183.02万亩,投保资金1067868元(中央、省、市、县)。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有效化解森林火灾保险,实现生态得修复,政府得民心、群众有保障和保险多赢发展。

(三)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

通过林长制工作实施,建立和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完善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长效机制,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巩固和提升林产业发展。

(四)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经费

计划投入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经费20000元,用于林业执法办案经费支出。通过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促进平安林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五)2021年凤庆林茶复合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

通过核桃和茶叶提质增效技术推广,核桃不同密度下茶树最佳产量和品质的探索,让核桃和茶叶和谐发展,共同增益。对提高林地综合效益,推动凤庆县核桃-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凤庆县核桃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

本项目针对凤庆县核桃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在云南凤庆县核桃传统产区综合集成示范山地核桃高效栽培技术。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云南核桃栽培的标准化,推动核桃技术进步,为云南核桃产业的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关于分配2024年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2303元,其中:办公费65253元,水费3000元,电费33000元,邮电费52000元,差旅费26000元,劳务费52000元,公务接待费16700元,工会经费134872元,福利费107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88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839元,减少16.25%,减少的原因是撤并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匹配的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4147937.54元,其中,流动资产45258879.06元,固定资产25015079.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277294.07元,无形资产151140.05元,其他资产1445545.3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949.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926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7项,账面原值1799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627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