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索引号
mzj33/2023-00005
发布机构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3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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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000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宗委的精心指导下,凤庆县民宗局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少数民族及民族聚居地发展,维护好民族团结,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推动凤庆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1.民族工作

(1)积极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目前,我县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54个。2021年12月,我县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命名。2022年3月,我县申报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已顺利通过国家委托省级实地初验,并上报国家民委,同时凤庆县第一完全小学滇红校区也上报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同步上报国家民委,正等待国家民委命名。2022年7月承担国家民委对临沧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凤庆现场点检查验收责任。我局将适时跟踪对接国家民委对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命名工作情况。

(2)实施好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0月,累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3147400元,已全部下达乡镇实施,下达项目22个。一是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下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1个(三岔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2000000元),下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4个(洛党镇洛党村前后营自然村2900000元、郭大寨乡琼英村1000000元、新华乡砚田村八甲自然村1000000元、凤山镇等上村南边自然村1000000元)。营盘镇营盘村产业用水建设项目等少数民族特殊项目14个,项目资金3580000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点项目2个,项目资金540000元。提取项目管理经费120000元。二是实施民族文化惠民工程。市级下达我县2022年民族文化项目1个(洛党镇新峰村彝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100000元),该项目正在施工中。共组织人员到所下达项目点进行检查指导5次,各项目稳步推进。

(3)积极申报“十四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根据《临沧市民族宗教委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转发云南省民族宗教委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关于申报和审定“十四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族贸易企业的通知》要求,凤庆县民宗局高度重视,及时把《通知》转发到滇红茶产业联盟,广泛动员当地具备发展优势、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的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自主报名,民宗、财政、人民银行3家单位共同进行业务审核,再逐级申报审核。目前,临沧工投茶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春茗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红茶业(凤庆)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纳入“十四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业名单申报至省民委,待省级评审。

2.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始终把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作为做好维护稳定的基础和前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1)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旗帜鲜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全面落实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压实基层党组织宗教工作主体责任。

(2)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教职人员进行管理。二是加强宗教活动管理。严格要求全县20个宗教活动场所依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要求,暂停举行一切大型宗教活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要求我县的4个宗教团体和20所宗教活动场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力争分设会计、出纳,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工作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个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检查,建立台账资料。

(3)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一是加强佛、道教商业化治理。我局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真正让商业化倾向从源头上得到遏制。二是巩固伊斯兰教“三化”治理工作成效。以明察暗访、座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伊斯兰教信众对“三化”治理工作的态度,从源头上控制舆情,目前我县未发生任何舆情。三是加强非法宗教出版物治理。本着净化宗教场所环境,增强宗教场所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的原则,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和宣传,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甄别能力和自觉抵制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的能力。四是加强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思想政治教育,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宗教“五进”等为契机,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教等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提升防范宗教渗透能力。五是加强党员信教问题治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相关文件要求,配合组织部门,通过强化组织建设、创新学习形式、严把党员入口关等方面开展党员信教问题治理,从源头上有效解决党员信教问题。六是切实落实农村宗教工作治理责任。严格按照《凤庆县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主动协同好有关部门落实关于加强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的各项工作,遏制宗教势力在农村渗透蔓延,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七是认真开展“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八是认真贯彻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124662.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4431.29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231.24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2991.85元,增长54.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7760.61元,增长57.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768.76元,下降45.03%。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重新安排2021年收回“阿式”建筑风貌清真寺改造市级配套专项资金488668.00元及民族文化项目专项资金144494.60元,且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145374.53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667.75元,占总支出的42.52%;项目支出2382706.78元,占总支出的57.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0407.43元,增长2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335.84元,增长9.73%;项目支出增加564071.59元,增长31.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重新安排2021年收回“阿式”建筑风貌清真寺改造市级配套专项资金488668.00元及民族文化项目专项资金144494.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2667.7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335.84元,同比增长9.7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165.01元,占基本支出的8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502.74元,占基本支出的10.9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70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2706.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4071.59元,同比增长31.0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事务支出1972327.44元,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项目及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农林水支出410379.34元,主要用于实施好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431.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上年相比增加722264.19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重新安排2021年收回“阿式”建筑风貌清真寺改造市级配套专项资金488668.00元及民族文化项目专项资金144494.60元,且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518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7%。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55826.57元,同比增长40.51%,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重新安排2021年收回“阿式”建筑风貌清真寺改造市级配套专项资金488668.00元及民族文化项目专项资金144494.60元,且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30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4926.24元,同比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因税务系统升级,2022年10至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尚未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396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520.57元,同比增长8.9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本年从大寺乡调入1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农林水(类)支出41037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08062.71元,同比下降42.88%,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0000元,2022年无此类项目经费支出且2022年增加民族文化项目专项资金144494.6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8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8106元,同比增长34.49%,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本年从大寺乡调入1名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07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3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434.0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6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6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07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43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645元,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接待考察人员批次增加,接待人数大幅度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且公务用车老化,耗油量增加,维修支出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1279.03元,增长464.58%。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434.03元,增长20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845元,增长3324.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至今我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接待考察人员批次增加,接待人数大幅度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且公务用车老化,耗油量增加,维修支出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执行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建工作,接待考察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559.5元,增加33702.73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保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940942.14元,其中,流动资产1866656.03元,固定资产74286.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73.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51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自评分数为99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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