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 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19〕145 号),下达我县2019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1.08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现将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安排用于全县2019 年度符合代缴条件人数1088人,资金额度1.088万元。
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天,即:2019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 杨军景
联系电话:0883-4211034
监督电话: 12317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