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部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23 10:18 作者:扶贫办 浏览次数:19 字体:【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临财整合〔2019〕26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778万元,其中由共凤庆县委组织部、凤庆县财政局、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申请用于2020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250万元,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安排用于凤庆县2020年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5个,每个村扶持资金50万元,分别是凤山镇等上村、洛党镇太平寺村、洛党镇白云村、营盘镇红立村、营盘镇忙帮村、大寺乡平河村、大寺乡双龙村、诗礼乡河平村、诗礼乡牌坊村、腰街乡开明村、腰街乡民安村、鲁史镇鲁家山村、鲁史镇羊头山村、新华乡新华村、新华乡紫微村、勐佑镇阿里侯村、勐佑镇棕园村、郭大寨乡团山村、郭大寨乡干马村、三岔河镇雪华村、三岔河镇山头田村、小湾镇春光村、小湾镇桂花村、雪山镇新文村、雪山镇永顺村。

  公示期为10天,即:2020年3月24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开组〔2019〕58号

  资金批复规模:1250万元

  凤开组〔2019〕58号2020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批复.pdf

  统筹整合2020年第3批涉农资金使用计划表(组织部).xls

  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