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
《凤庆县“扶贫车间”暂行管理制度》,经征求相关部门 和各乡镇意见,作出了相应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参 照执行。
此通知
印发凤庆县扶贫车间暂行管理制度的通知.pdf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