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2021年4月,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2020年度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凤庆县2020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年审合格登记表 (38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