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定于2021年12月30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任务来源于《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庆县2021年增殖放流工作方案的通知》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要求,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流时间:12月30日一天。
二、放流水域和验收地点:迎春河(砚池以上河段),勐佑大河(习谦段)分别在现场验收并放流。
三、放流鱼苗供应单位:临翔区飞鹏水产养殖场。
四、计划放流品种、规格和数量:54万尾鲢、鳙鱼苗种,规格3—5cm。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由凤庆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在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4日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 系 人:肖玉忠
举报电话:0883—4211112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