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习某某、习某某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 查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7 09:37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我局查处的《习某等人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渔业)罚〔20254

行政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某某,男,汉族,出生日期:19******日;住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村委会**组。

当事人:习某某,男,汉族,出生日期:19******日;住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村委会**组。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行政处罚内容

1.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2.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625

备注


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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