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庆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拟符合享受政府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情况公示(2021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1-03-24 00:00 作者:人社局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42 字体:【

  根据《凤庆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凤庆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凤改征地养老保障办发﹝2021﹞2号)要求,经涉及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摸底调查核实,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现将拟符合享受政府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在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83-4215700。

  

拟符合享受政府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人员.doc

凤庆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