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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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xrlzyhshbzj/2024-00011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7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作者: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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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统计和信息网络管理股、人才工作和就业促进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和信访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凤庆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

2.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凤庆县社会保险中心

4.凤庆县城乡居民保险局

5.凤庆县乡村人才振兴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党政要求、群众需求,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工作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重点,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抓就业。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稳就业增收入、稳就业稳人心,把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按照以组织力推动组织化转移的思路,坚持外输内转并重、创业创新并举、部门乡镇同向发力,长期稳定输出和就地就近短期零工两手抓,通过项目带动、产业联动、创业驱动、培训推动、品牌促动、平台互动,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确保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提质,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6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乡村劳务工作站代办等,用情用心解决好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二是规范提质抓培训。围绕有技术、好就业、能赚钱这个目标,全面落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农民增收九条措施,结合用工所需和劳动者所求,通过产教融合培训、企业委托培训、用工主体订单培训等方式,持续深化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职业化脱产式证书式”农民培训、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改善就业结构。拓展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创业培训行动,支持更多重点群体创业,更好发挥培训+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完成“职业化脱产式证书式”农民培训2000人以上,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技能致富”培训5300人以上。

三是优化扩面抓保障。充分利用新平台、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政策宣传,把政策规定讲透、把政策红利讲深。聚焦破解养老保险参保结构不优、缴费和待遇水平偏低、企业参保扩面难等突出问题,统筹谋划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和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坚持扩面提质并重,下功夫破解参保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健全完善扩面增效重点对象实名库,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保,引导被征地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城乡富裕居民等群体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按时足额兑现待遇。

四是保障高质量发展抓人才队伍。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持续实施“技能凤庆”行动,强化“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五个一千”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才交流合作,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围绕产业链持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评聘工作,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1人(其中: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3人、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4人、“三项目人员”4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7人、特岗教师招聘60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5人。

五是守牢底线抓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民工欠薪问题引起的重大舆情和群体性事件。

六是持之以恒抓自身建设。实施人社服务快办、代办行动,加快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网上办。完善落实人社窗口服务制度,巩固提升综合柜员制改革成果。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继续推广使用“云南人社”APP、单位网厅、个人网厅等线上平台,努力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网办扩面提质。加快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广,做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健全完善“睡眠卡”清理、回收、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防护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89756.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49953.2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39202.91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00.00元。与上年初预算总收入28869635.84元对比减少15379879.6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上级专款没有提前下达,没有纳入2024年初预算,导致与上年初预算数差异过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49953.29元,其中:本年收入13349953.2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49953.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28029635.84元对比减少14679682.5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上级专款没有提前下达,没有纳入2024年初预算,导致与上年初预算数差异过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89756.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49953.29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9993.29元,与上年12240513.91元对比增加549479.3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统筹外财政承担10%部分(原渠道发放部分)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559960.00元,与上年15789121.93元对比减少15229161.9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上级专款没有提前下达,没有纳入2024年初预算,导致与上年初预算数差异过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101款 行政运行支出5061255.84元,其中:基本支出4685415.84元,项目支出375840.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设备采购。

2.2080102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及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等经费开支。

3.2080108款 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841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专用网络通信的正常运转。4.2080109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支出2423515.00元,主要用于社保、就业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2080150款 事业运行-基本支出2122665.1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1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605565.6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财政承担10%部分(原渠道发放部分)。

7.20805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176049.9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506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06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退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080799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基本支出7200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生活补助。

10.2101101款 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403554.0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2101102款 事业单位医疗-基本支出118318.0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2101199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基本支出40152.6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和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13.2210201款 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93675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益岗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38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38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100.00元,较上年50000.00元对比减少25900.00元,下降51.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100.00元,较上年30000.00元对比减少5900.00元,下降19.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36人次。减少原因是因为我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20000.00元对比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于2022年10月份报废处理,2024年不再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得以全面精准开展。

(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3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扶持创业主体、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率达到100%,因就业问题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数量0件,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确保完成当年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保证就业服务工作质量。

(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经费3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率大于等于95%,劳动法的有效实施率大于等于95%,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各项执法活动得以全面开展。

(四)专用网络通信补助经费8412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信息系统建设变更率小于等于5%,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率大于等于95%,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确保全年专项网络正常运行。

(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2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提升退休人员服务质量,退休人员年服务人次达到100人次以上,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质量达到95%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信创工作经费37584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信创工作开展,购置设备数量超过10台以上,购置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验收通过率100%,购置设备利用率100%,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5年,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90%。

(七)事业单位笔试凤庆考点考务费补助资金12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为平稳顺畅有序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各项考务工作,做好考点考场协调落实及设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6777.00元,与上年953368.00元对比减少26591.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我单位事业单位人员减少1人,配套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不再纳入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491798.20元,其中,流动资产4317563.82元,固定资产7945834.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284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3342.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679.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5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200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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