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抽检食品、餐具共336批次样品,其中:食品328批次,餐具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分别抽检了食用农产品(含蔬菜、水果)、食品、餐具等共计33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2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2批次餐具、9批次蔬菜)。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通告,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