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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情和综合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应急消防队伍、矿山救护队伍参与救援工作,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害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凤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救援股、综合减灾股、救灾保障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和执法大队,下设事业机构宣传教育中心和消防二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大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不断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平安、美丽建设凤庆提供坚实的应急支撑和安全保障。
1、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二是继续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三是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实强化追责问责。
2、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做好全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调研编制工作。二是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政府督查、专家检查工作,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机制。三是突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四是突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制定《凤庆县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县、乡(镇)人民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五是突出应急预案修订演练。
3、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二是深化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一是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二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5、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公共应急动员宣传活动,普及应急知识。二是加强执法警示教育。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0.73万元。
比上年财务总收入361.35万元增109.38万元,增30.27%,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调入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随之增加;另增加了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收入30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0.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73万元(本级财力470.73万元)。
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61.35万元增109.38万元,增30.27%,主要是因工作需要调入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财政拨款随之增加;另增加了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收入30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0.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73万元,与上年348.35万元对比增加40万元,增11.48%,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调入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随之增加;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13万元对比增加27万元,增207.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安全执法经费较上年减少了3万,增加了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补助资金40万,所以项目支出总体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4.88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5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6.8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6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4.62万元;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240.73万元;22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3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项目支出3万元;2240109应急管理项目支出4万元;2240150 事业运行支出65.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30.73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5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7%,与上年276.12 万元对比,增加77.8万元,增28.18%。其中,基本工资支出92.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15.26万元,奖金40.8万元,绩效工资24.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4万元,工伤保险0.4万元,失业保险0.41万元,大病补充医疗0.66万元,住房公积金24.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与上年27.32万元对比,增加4.6万元,增16.84%。其中,基本支出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劳务费0.23万元,培训费3.034万元,工会费4.04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4.88万元。项目支出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0.4万元,劳务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30万元。
七、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2万元,较上年8.37万元减少2.35万元,下降28.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万元,较上年3.35万元减少1.83万元,下降54.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40人次。下降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10.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10.35%;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下降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公务用车使用相关管理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安全监管执法经费3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着力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和执法条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全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行业的企业和涉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涉粉尘以及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对象,纳入重点监管调度范围,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电子化,切实用好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推进依法治安。具体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附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2、应急管理经费4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应急管理“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为基础,推进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具体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附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3、安全宣传教育经费3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拓展应急模拟内容,以提高公众应急意识为目标,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提升应急培训质量,通过举办应急管理骨干培训班、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培训授课等形式,重点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骨干的应急知识、指挥技能和应对大众媒体的能力。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推进应急知识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努力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共同应对的良好局面。具体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附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4、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补助资金3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帮助农户提高灾后重建住房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资金保障能力,按照保险市场规律,充分考虑本地财政状况、灾害损失、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基层保险机构设置等因素,以农房地震巨灾损失补偿为重点、以农房一般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补偿为基础,以农户因灾死亡和伤残救助和因基本生活困难救助为辅助,每户每年投保费60元,由县(区)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两部分组成。其中,每户农户县(区)财政补助5元、农户自筹55元,合力推进农村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确保广大守在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具体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附表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基本支出31.92万元,较2020年27.32万元增加4.6万元,增16.83%。其中,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0.54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劳务费0.23万元;培训费3.03万元;工会费4.04万元;福利费0.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交通补贴15.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从档案局调入行政人员2人,从雪山镇和腰街乡调入事业人员各1人,相应人员办公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凤庆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试行)》修订方案的通知(临应急联发〔2019〕5号)和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实施方案(2018-2020年)(试行)的通知(凤政办字〔2019〕8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牵头组织实施主体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具体业务实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凤庆支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8月)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5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做作用,切实帮助农户提高灾后重建住房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资金保障能力,按照保险市场规律,充分考虑本地财政状况、灾害损失、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基层保险机构设置等因素,以农房地震巨灾损失补偿为重点,以农房一般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补偿为基础,以农户因灾死亡和伤残救助和因灾基本生活困难救助为辅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农村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确保广大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保险市场规律,充分考虑本地财政状况、灾害损失、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基层保险机构设置等因素,以农房地震巨灾损失补偿为重点、以农房一般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补偿为基础,以农户因灾死亡和伤残救助和因基本生活困难救助为辅助,每户每年投保费60元,由县(区)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两部分组成。其中,每户农户县(区)财政补助5元、农户自筹55元,按照政府主导、应急局牵头、部门协助,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全力抓好农村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确保各乡镇参保率不得低于60%,确保广大受灾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凤財预发〔2020〕49号文件,县财政下达指标,资金数额30万,已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农户自愿”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村灾害信息员、县人保财险公司工作人员认真宣传和发动农户积极参保,收集填写投保农户信息,收取农户自交保费,并统一乡(镇)为单位统一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凤庆支公司投保。
县财政补贴的保险费,按实际参保农户数量和参保户属性(以《农户投保清单》为准),由县财政局和应急局于农户自交保费收取完毕后的次月,将所补助的保险费划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凤庆支公司。
八、项目实施成效
农村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成为应急、财政、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市场参与政府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服务“三农”、加强农村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的具体重要内容和举措。满足了人民群众地震灾害风险保障需求,为受灾地区提供经济补偿,加快恢复重建,广大受灾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4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