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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县城建成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5.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县城建成区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的对向城市河道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章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综合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二大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以及各级“两会”等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模范政治机关、清廉机关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第一议题、三重一大、组织生活等制度,扎实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
开展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巩固提升“五城共建”成果和构建优美整洁、规范有序市容市貌为抓手,按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方式,列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清单10项,重点对公共区域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布局不规范、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排、流浪犬管理等城市管理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治理,持续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城管“六进”、普法宣传和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使城市秩序进一步规范、城市空间进一步净化、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提高了市民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
认真履行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做到精准知责明责,高效履职尽责。一是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按规定做好建成区内门头牌匾、临时性占道、道路破挖、户外广告和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等行政审批工作。二是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按照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65项,重点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公共空间秩序、园林绿化、违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方面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三是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执法结果公示,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制作管理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由执法监督股每天对执法队员在岗情况、遵守执法纪律情况和执法程序规范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每周一通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7辆。车辆超编的原因是:不在编制内的车辆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划的执法执勤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33193.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33193.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13606.23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度预算少2人,协管员比上年度预算少8人,相关预算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33193.26元,其中:本年收入5633193.2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3193.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13606.23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度预算少2人,协管员比上年度预算少8人,相关预算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33193.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33193.26元,其中:基本支出5401873.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4926.23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度预算少2人,协管员比上年度预算少8人,相关预算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313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20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信创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009.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原渠道部分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5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101.5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1352.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48.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1083753.1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81775.17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人员(含集镇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费专项资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装备资金、信创工作经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0369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32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装备经费、“两违”拆除费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费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我县2024年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巩固“美丽县城”建设、“两违”拆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保障重大项目推进、县城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2024年我局计划完成“两违”拆除2万平方米,同时配合13个乡镇做好建新拆旧工作,对全城破损的下水道井盖、水篦子、人行道护栏道市政公用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78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058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度预算少2人,协管员比上年度预算少8人,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075971.75元,其中,流动资产759531.01元,固定资产净值30973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6708.2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368.89元,增长27.24%。主要由于罚没收入及职工保险没有及时上缴,流动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7335.35元,主要为接收凤庆县人民政府划拨的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73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