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芳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大有办事处大寨社35号,土地证:凤集用(1997)字第150249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