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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内设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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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档案、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纪委、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承办营盘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

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党务系统使用管理、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管理与使用;老干部管理工作;村组干部管理与考核;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承办营盘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信、科技、统计、农民负担监管、市场监管等职责。承办营盘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卫生健康、防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调处、教育、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承办营盘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

承担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宣传并组织实施,承担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贫困退出管理、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扶贫开发资金管理、贫困地区综合开发、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干部管理、扶贫文稿起草、扶贫开发业务指导、扶贫开发工作检查监督、扶贫历史文献编撰、扶贫资源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及管理。承办营盘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营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营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电算化管理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收支审计工作。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协助上级农机部门做好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和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机实用技术、农机新机具推广运用及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3.负责推广先进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咨询服务,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许可管理;抓好常规良种,配套科技

农用物资服务。

4.负责拟订烟叶、茶叶、蔗糖等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承办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规划、申报、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和生产技术推广培训、生产统计等服务性工作,产业扶贫。

5.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承担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饲料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6.指导村级完善土地合同、经营权证发放及合同鉴证工作。

7.指导村级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开展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8.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营盘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营盘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草原方针、政策。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林农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4.负责实施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做好荒漠调查,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9.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营盘镇水务服务中心

营盘镇水务服务中心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拟订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

2.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协助县水务局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

4.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5.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基本建设、河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贯彻实施河长会议工作部署,开展所辖河流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组织、协调、指导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工作。

8、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营盘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营盘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巩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丰富各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组织、培训村社业余路线维护人员和业余通讯员。

2.负责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各种宣传工作。

3.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负责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各村委会文化室(俱乐部)的工作。

5.负责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当地经济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

6.负责配合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培育和发展辖区内旅游市场,指导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广播电视播出和有关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播、新技术应用及有线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

8.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营盘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营盘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挂凤庆县营盘镇专职消防队牌子)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贯彻措施。

2.组织辖区内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和村庄(村寨)等规划的具体编制和报批。

3.负责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前期审查、报批及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准建证等工作。

4.依照规定为建房业主审核上报相关手续。

5.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内村庄建设、治脏治乱、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负责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指导各村规划修建村级公路、民桥、民涵。协助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承担乡镇的灭火救援、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综合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等任务。

9.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 营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营盘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营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等基础台账工作,受理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配合做好民兵训练、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做好退役军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3.掌握和做好辖区内城镇、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及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失业登记,动员组织就业前培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推荐和再就业援助,做好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搞好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

4.开展城镇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答。认真做好参保人员资料审查、医保系统信息维护修改、异地就医安置、新生儿参保审批、意外伤害险审批、无卡结算审批及医疗救助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建立完善辖区内应参保人员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缴费人员台账、领取待遇人员台账、领待资格认证台账。认真做好参保人员死亡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申报工作,及时做好参保人员的死亡登记和上报。认真做好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人员公示。

6.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账户。

7.认真做好辖区内居民外出务工情况统计、信息采集、上报。

8.认真做好创业贷款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9.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营盘镇财政所

营盘镇财政所为营盘镇党委、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营盘镇财政预、决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拟定营盘镇的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2.承担营盘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按时足额拨付人员工资。

3.负责按照节约的原则,管好财产、物资和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增收节支;负责营盘镇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4.负责营盘镇财务审计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营盘镇站所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营盘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5.负责营盘镇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负责营盘镇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营盘镇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6.负责营盘镇国有资产管理和营盘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7.负责处理营盘镇会计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清理、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8.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抓好财政所自身建设。

9.完成营盘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凤庆县营盘镇营盘街

联系电话(传真):0883—48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