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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省、市 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凤庆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3-18     点击率: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凤庆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社会各界若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凤庆县民政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83—4212833;举报邮箱:ynfqxmzj@163.com,同时可以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一、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临财社发〔2023〕26号下达我部门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为21万元,按规定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入学6万元、东城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5万元。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1.《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3〕77号)下达我部门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95万元,该资金要求专项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四个方面;其中: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万元、诗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凤山镇董扁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小湾镇正义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

2.《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3〕101号)下达我部门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236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其中:勐佑农村区域性养老96万元、200户老年人适老化改造60万元、新华乡敬老院示范性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20万元、腰街乡星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60万元。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综发〔2023〕22号)下达我部门2022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131万元,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儿童福利;其中:三岔河镇秀衣庄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大寺乡岔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鲁史金鸡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凤庆县殡仪馆修缮10万元、诗礼乡平河村公益性公墓10万元、小湾镇桂花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3万元。

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是保障和促进民政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上级资金分配文件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做到专款专用。

1.老年人福利类补助支出145.5万元,用于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7万元(大寺5万元、洛党12万元、凤山5万元、勐佑5万元)、新华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8.5万元、勐佑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3万元、腰街乡星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7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补助0万元。

3.儿童福利类补助4.5万元,用于10名孤儿“福彩.圆梦”助学。

4.社会公益类补助0万元。

5.用于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5万元。

三、工作成效

彩票作为国家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的重要渠道,坚持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安排使用资金。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充分体现党委、人民政府对各类社会困难群体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较好地发挥了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公益属性,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彩票的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提高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力,有力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项目的名称、项目周期、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实际效果在附件中逐一做了详细填报。

特此公告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