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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4-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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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19)

关于凤庆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2月28日在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凤庆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凤庆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统筹保障民生支出,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县财政预算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2023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700万元的100.03%,同比增2757万元,增幅4.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000万元的92.1%,同比减323万元,减幅1.1%;非税收入完成35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700万元的108.1%,同比增3080万元,增幅9.5%,非税占比53.8%。全县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2000万元的100.02%,同比增8900万元,增幅2.9%。

财力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7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743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161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6914万元,调入资金728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54万元,收入总计48531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077万元,上解支出7957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867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95万元,调出资金14957万元,支出总计40126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84055万元。结转的资金2024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2.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累计完成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588万元的29.8%,同比减4578万元,减幅40.5%,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减收460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因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年初预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能实现。

全县累计完成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2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6000万元的106.5%,同比增8588万元,增幅13.9%,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超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

财力平衡情况: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4万元,上级补助专款收入437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89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8800万元,调入资金14957万元,收入总计82756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299万元,上解支出808万元,调出资金728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00万元,支出总计791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569万元。结转的资金2024年按规定用途继续安排使用。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7852万元的91.2%,同比增10119万元,增幅9.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能形成收入。

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4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0701万元的111.2%,同比增36743万元,增幅37.7%。

财力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578万元,上年,年末滚存结余7503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423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76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375万元。

4. “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三保”支出16.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91亿元、保工资11.52亿元、保运转0.47亿元。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执行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后,若有变化,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1. 认真抓税费征管,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充分发挥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效应,切实降低企业税负,刺激全县经济规模不断增加,全年累计减税降费17604万元,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全面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实现糖业产业561万元、茶产业709万元、烟草制品批发10048万元、水泥制造业1250万元、房地产业2531万元、金融业974万元、电力业5807万元、建筑业3261万元、核桃产业174万元、砂石产业896万元。三是加大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清理力度,实现耕地开垦费22173万元,资产处置收入569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51万,非税收入增收明显。

2. 提质优化支出结构,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围绕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原则,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足额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机构运转支出、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基本民生支出,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26.5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1亿元的85%。二是聚焦居民就业,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791万元,支持扩大就业规模,持续优化就业结构,稳步提升就业质量;加大援企稳岗、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力度,安排贴息资金1062万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3.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服务经济扎实有效。一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到位直达资金108977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7108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53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75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4万元,有效保障全县“三保”支出、乡村振兴等各项经济发展需要。二是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874万元,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拨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115万元、安排拨付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项目资金3325万元,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2023年度补贴资金34613.24万元;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2868万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安排粮食风险基金101万元,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三是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2023年,获得新增专项债券4.8亿元,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一般债券35578万元。化解政府债务8.67亿元(其中:偿还政府债券本息1.19亿元、偿还高速公路专项债券本息0.65亿元、偿还融资平台公司本息1.63亿元、化解隐性债务5.2亿元),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四是抓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累计召开八轮政银企联席会议,现场签约项目69个、协议贷款44.95亿元,目前已放贷项目56个,投放贷款20.05亿元,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落实“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开展“三保”预算会审及日常执行监控,强化对库款预警和动态监测分析,有效防范资金运行支付风险。六是严控新增暂付款,2023年无新增暂付款,清理消化暂付款35312万元,超任务目标2312万元。

4. 规范精细管理提效,预算改革深化实施。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各预算单位延续性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同比压减10%,“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二是切实加大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三是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改革规范实施;预算管理实现了预算、指标、执行、单位核算一体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效果明显;加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预算与部门预算有机结合,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实现全覆盖;有效开展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

5. 聚焦保障资金安全,财政监管不断深入。一是通过一体化改革统一单位财务核算,把单位账务置于财政监管之下,实现适时监管。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单位所有资金纳入财政监管,实现预算控制单位支出。三是突出对资金使用高风险领域监管,对涉及民生资金、涉农资金、抗灾救灾资金、债券资金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坚持开展专项财政财务检查,督促整改完善财务核算和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部门应对挑战,承压前行,全县财政运行平稳,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全县各部门共同努力。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可持续税源较少,质量不高,制约可用财力的增加。二是保“三保”压力大,必保刚性支出需求剧增,上级补助增量有限,收支平衡困难。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短期可控,但清偿和化解压力大,风险不容忽视。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系统性不足。五是刚性支出任务加大,财政承受能力减弱。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力争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之年,做好财税工作意义重大。财税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准确把握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3815”发展战略,突出稳增长、转方式、推改革、增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开拓理财思路,创新理财方式,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从头抓紧、干在实处,全力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统筹需要和可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集中财力保障县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

2. 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动态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合理确定财政收支目标,收入预算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

3. 坚持兜牢民生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健全民生支出管理体系,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

4. 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统筹。依法依规统筹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统筹年度间各项财政资源资金,统筹政府性资源和部门单位收入,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调,提高政策和资金效能。

5. 坚持绩效提升过紧日子。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6. 坚持风险防范守牢底线。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国家重大财税政策,加强财政管理,统筹好各类支出安排,稳妥消化暂付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动态监控预警,坚决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二)2024年全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5721万元增1479万元,增幅2.3%。其中:税收收入3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0379万元增2621万元,增幅8.6%;非税收入34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5342万元减1142万元,减幅3.2%。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000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比上年执行数312077万元增7923万元,增幅2.5%。

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调整情况:按照省级“三保”政策清单及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紧紧围绕“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原则,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及县委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进行以下几项政策性调整。一是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0%部分由264元/人.年调整为252元/人.年;个人承担部分由168元/人.年调整为162元/人.年。二是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计提的工资总额由不包含财政配套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公务交通补贴、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民警察加班补贴、艰苦地震台站津贴、独子费,行政人员缴存基数不包括2017年完善改革性补贴;事业人员缴存基数不包含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绩效工资。调整为不包含财政配套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独子费、公务交通补贴、行政人员2017年完善改革性补贴以及事业人员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绩效工资。三是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离休医疗费由10000元/人.年调整为40000元/人.年。四是政法部门保障经费。县纪委保障经费由21800元/人.年调整为24100元/人.年。四是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部门临聘人员支出中消防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乡镇消防协警(含五险一金)由2000元/人.月调整为5000元/人.月。五是村组织财政补助人员支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医疗保险由350元/人.年调整为380元/人.年。

县级地方可用财力情况:县级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245811万元,比2023年预算247664万元减1853万元,减幅0.8%。一是工资、定额公用经费等经常性支出163265万元,比2023年预算159666万元增3599万元,增幅2.3%。二是专项性支出38145万元(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16800万元,主要是民生支出、部分运转支出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专项支出;2023年暂缓下达的专项支出21345万元,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乡村振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支出),比2023年预算74798万元减36653万元,减幅49%,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暂缓下达项目支出减少。三是上解支出10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四是预备费32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895万元,上年无此项预算。六是调出资金29306万元,上年无此项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1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825万元,调入资金1813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40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95万元,收入总计38095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000万元,上解支出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653万元,调出资金29306万元,支出合计380959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734万元增16691万元,增幅24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增加;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81万元,扣除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后同比增13782万元,增幅61.8%,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消化暂付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4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73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569万元,调入资金29306万元,收入总计100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8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调出资金18136万元,上解支出6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5230万元,支出总计100077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87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16578万元增22186万元,增幅19%。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96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4235万元增5372万元,增幅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87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960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8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532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企业利润收入42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5. “三保”预算

按定额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全县“三保”预算安排18776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7618万元;“保工资”支出125216万元;“保运转”支出4931万元。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县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需的基本支出和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好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1. 精准把握政策取向,助力激活财政保障发展引擎

一是坚持以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引领,持续贯彻落实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二是抢抓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机遇,助推地方财政管理精准高效落实。三是紧紧围绕2024年优化调整税费政策和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导向,认真研究中央、省、市对下财政体制及转移支付补助政策,超前谋划,无缝对接,力争在省级统筹安排转移支付奖补资金方面获得倾斜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四是有效把握国家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三农”工作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举措,落细落实,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 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抓实财政收入管理

一是按照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持续狠抓财源建设,立足稳定巩固提升传统税源,着力抓好电力、烤烟、核桃、茶叶、建筑业、矿业等骨干产业发展;加大力度培植新税源,充分利用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以产业发展带动财源建设。二是加强税费征管,坚持关口前移,适时开展税费分析研判,认真梳理原有固定税源,深挖潜在税源,形成工作清单,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非税收入和税收征管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切实增加财政收入。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强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做到“策划项目准、申报项目快、储备项目多”。四是抓实财政节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可省的钱省下来,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乱花,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以收定支,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适度压减,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继续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源资产,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3.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加大重点领域投入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安排“三保”支出18.78亿元,强化“三保”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监控。二是安排支出27.2亿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业发展。三是安排支出1.6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其中不低于65%用于产业发展;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安排工业发展资金支出0.02亿元,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工业发展投入不足短板。五是安排支出0.4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降碳、减污、扩绿、自然生态保护等支持力度。六是继续加大对防汛救灾、公共安全、应急、民族、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资金投入。

4. 加强风险预警管控,依法依规融资理财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三保”风险预警机制,提前做好“三保”风险防范措施。二是以积极财政政策为导向,按照“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原则,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量,堵住举债“后门”、“旁门”,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抓牢中央持续支持地方发行专项债券契机,及时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争取获得上级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四是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推进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振社会资本参与全县经济建设的信心。五是巩固国企改革成果,全面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依托金融支持,做强做大国有资本经营规模。

5. 深化财政各项改革,赋能助推现代财政管理规范化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控制,使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持续深化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二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确定财政事权保障范围、标准,形成划分科学、权责对等、集散适度、调控有力的财政资源配置新格局。三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四是继续深化国资监管各项改革。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发挥国企集团化改革成果效应,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效益最大化。

6. 严抓财经纪律执行,全面提升财政依法监督效能

一是有效嵌入财政主体业务,拉长监管链条,形成监管闭环。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二是以加快预算执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为抓手,倒逼项目建设推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以效益为终极目标强化财政财务监管。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可行性、实用性论证,严肃财经法纪,形成用制度规范理财行为和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预算管理监督工作,落实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控管理职责,加强会计监督,推进全县会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五是持续抓实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全面推进财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六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笃定信心,强化起步就冲刺、决战必决胜的赶考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干劲抓好新常态财政工作,着力解决财税改革发展中堵点、难点,攻坚克难、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积聚发展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在固本培元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在守正创新中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以最有力的责任担当作出新的更大的财政贡献而不懈努力。

名词解释

“三保”: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可用财力: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扣除调出、上解、债务收入后的各项收入组成。

预备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4年,县级安排预备费32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监督索引号53092100800010111


2024年3月5日

凤庆县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 凤庆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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