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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3-11-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公告)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监督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此件公开发布)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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