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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来源:凤庆县财政局  作者:凤庆县财政局  时间:2023-10-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 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凤庆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 号:凤巩固振兴组〔2022〕1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7626.66亿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3年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脱贫县整合资金方案编制质量的通知》(临财农发〔2022〕17号)、《凤庆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8月份为止全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到位和项目安排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等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根据“凤庆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情况,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格局,切实提高资金整合的深度和质量,将“因需而整”与“应整尽整”紧密结合,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和提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鲜明导向,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项目先行原则。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整合资金优先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安排资金。

2.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给予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3.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到上下统一、条块统筹,及时报审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对整合资金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对整合资金加强管理使用。

(四)编制依据

方案编制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参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年初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23〕62号),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情况,及时优化不适宜项目,整改反馈问题项目,精确调整编制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通过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来实现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主要目标。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资金需求

根据《凤庆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预计共需资金2.49亿元。

三、整合资金

(一)整合范围

资金整合范围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中央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16类,省级纳入整合范围的10类财政涉农资金。对中央和省明确规定不能整合的涉农资金、补贴到个人的社保和民生类涉农资金、救灾和应急等有特定政策目标的涉农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

(二)整合规模及来源

经调整后2023年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4962.66万元,资金来源分别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02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26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53万元,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部分)430.3万元,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部分)66万元,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部分)294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352.36万元,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部分)1866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661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气象基础设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支出)1255万元,省级水利资金84万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73(详见附表2),具体项目计划以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资金分配方案批复为准。

(三)整合资金用途安排及补助标准

具体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绩效目标详见附表3。

四、项目规划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分析,经调整后2023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962.66万元。

(一)加强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为推进“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提供保障,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6635.608万元。

1.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多渠道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为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创造条件。依托巨菌草、青储饲草、烤烟基地、滇红茶核心原料基地、核桃提质增效、林下中药材、热带水果、蔬菜、滇橄榄育苗基地、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小麦“一喷三防”、水稻旱作、烟后玉米、冬种油菜扩种、高素质农民培育、生产障碍耕地治理等各类农业产业实施,开展土壤普查、科技服务,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交易、销售等,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点、精品示范村、宜居和美村庄;通过县农商行、农业银行依银行基准利率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放3年期产业贷款,财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贴息的方式,解决农户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项目受益脱贫村507个,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2354户81025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284.248万元。

2.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畜牧产业,增加养殖群众收入。实施肉牛标准化圈舍新建、改(扩)建,扶持无角黑山羊育种(保种),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合作社创收盈利、农户增收致富。项目受益脱贫村3个,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232户5232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67万元。

3.着力推进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核桃低效林改造,增加群众收入。实施国有欠发达林场产业建设,对草原有害生物进行防治;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建成核桃绿色防控基地10万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不少于1万亩;对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进行补助,核桃低效林改造,对林下中药材种植培训,培育技能型人才,逐步恢复和发展林业草原,并延长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推动生态帮扶项目高质量发展。项目受益脱贫村499个,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77户5789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52.36万元。

4.创新产业模式,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产业,拓宽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渠道。依托凤庆现有自然资源优势和农业发展优势,把好山、好水、好田园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农旅”“文旅”模式,打造田园综合体,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业态,建设宜居和美村庄。项目受益脱贫村3个,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74户1077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00万元。

5.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改善耕地质量,增加粮食综合产能。在三岔河镇明龙村、柏木村、大龙潭村、水田村、涌金村、秀衣庄村新建高标准农田4900亩;在小湾镇马街村、小湾村、春光村、华峰村、腰街乡复兴村、腰街村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49万亩;在洛党镇大兴村、琼岳村、中村、箐头村建设高标准农田0.51万亩;在营盘镇三塔村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0.21万亩,配套建设排灌沟渠、机耕路,切实提升粮食综合产能、田间通达率、耕地质量、农田灌溉率,增加群众收入。项目受益脱贫村21个,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230户8437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262万元。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覆盖13个乡镇187个行政村。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823.5万元。

1.加大水利项目投入,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实施产业发展提水工程1件,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件,以工代赈灌溉用水建设1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建设2件,清水河灌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1个,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3个,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项目受益脱贫村104个,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5户736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19万元。

2.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建设乡镇通三级路、自然村进村道路改扩建、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0个,并配套相关设施,改善自然村道路通行状况,解决群众产业发展中的道路瓶颈问题,并提升村庄整体发展面貌。项目受益脱贫村37个,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33户914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65.5万元;

3.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村庄。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6个,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基础。项目受益脱贫村6个。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75万元。

(三)不断改善民生,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加大补助资金兑现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确保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有保障,降低群众在消除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资金压力。项目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14户770人。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00万元。

(四)在继续使用2022年开发乡村公益岗位400个400人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保持乡村公益岗人员稳定就业,确保脱贫户和“三类人员”稳定就业,持续增收。项目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800人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56万元。

(五)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要求,以“提技能、促就业、增收入”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组织脱贫人口开展生产经营和就业技能等职业培训5300人,输送到深圳市龙岗区风向标职业培训学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作)开展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定向就业75人,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提高持证率和就业率。项目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5375人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77.64万元。

(六)加强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读职业教育学生的补助,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学生名单,对全县13个乡镇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学生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项目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5218人次以上。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30万元。

(七)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要求,安排村庄规划费400万元。用于全县2022年编制的73个村庄规划,确保顺利完成成果编制,通过村、镇、县级和专家评审工作。

(八)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村庄规划费和项目管理费188.152万元。统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在以谭波县长为组长,鲁绍云、邱永平副县长为副组长,涉农资金项目单位、资金监管单位负责人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及各成员单位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

(二)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

1.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凤庆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凤庆县财政局转发临沧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凤财农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一是要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禁违规使用资金,进一步对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检查整改。二是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县级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管理责任、工程监理、监督跟踪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执行实施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扎实抓好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报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步报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中要开展目标执行监控,同步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扎实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重点排查整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闲置滞留、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项目管理不规范、财政涉农资金公示公告不到位、贪污侵占财政资金、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和将财政资金挪作他用等情况。

2.切实发挥资金整合平台作用。整合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要统筹兼顾,筹集资金,确保整合资金适时拨付。

3.实行整合资金归口管理。县财政局根据应整合资金台账,对发生用途调整的资金按程序调整预算指标,按整合后的实际用途列支相应科目,根据整合后项目的行业类别,将研定的年度实施项目,明确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补助标准、投资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后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实施和资金管理。

4.规范运行。在资金整合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整合业务流程。要按照“县级乡村振兴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县财政整合下达资金文件→登记整合资金使用台账→按照程序提请用款拨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安排拨付资金)→按照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按月报送资金整合、拨付、使用情况及报表→监督检查→项目结算和竣工决算→项目审计→组织验收→绩效考评”的程序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二是加快项目资金下达进度。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文件后,及时通知项目资金主管部门,由项目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县级乡村振兴局在10个工作日内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编制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批复10个工作内下达资金。

(三)分工协作,有序有效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1.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预测资金整合规模;将各行业部门的资金使用计划和整合方案进行汇总审核;研究项目总体规划与变更;审核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研究提出整合资金安排意见;研究解决资金整合使用、项目实施、整合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报账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产移交等工作。

2.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情况,按时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整合资金项目;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提供资金分配方案;按时收集上报涉农资金来源、安排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项目主管部门:各行业部门负责测算年度预计涉农资金整合的来源及数额;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整合清单、绩效清单;负责项目申报终审、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审核与拨付、指导报账;负责或指导项目验收及绩效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4.县财政局:负责分析资金整合规模;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制定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本级财政项目投入及资金拨付工作;督促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5.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做好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资金调度。

6.县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7.项目乡镇、村:负责辖区脱贫规划的编制、申报、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对资金使用安全承担责任。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拨付到村级的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管理。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向上争取资金的主动性,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包装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确保从项目申报源头上实现项目资金整合的目标。

附:1.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附表1)

2.凤庆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附表2)

3.凤庆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附表3)

4.凤庆县整合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附表4)

  
附件【凤庆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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