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五)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六)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七)负责办理县本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负责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全县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批全县政府采购相关事项。
(十三)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起草和报告等工作;负责编制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财政关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行政审批项目,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4211034)
综合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2)
社保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3)
绩效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1)
预算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6)
国库股(联系电话:0883-4216158)
文行股(联系电话:0883-4211028)
法规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7)
科技股(联系电话:0883-4262613)
农业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5)
经建股(联系电话:0883-4214154)
涉金股(联系电话:0883-4293276)
非税股(联系电话:0883-4262867)
企业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9)
会计股(联系电话:0883-42110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