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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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j22/2023-00014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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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10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
作者:公安局 浏览次数: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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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凤庆县公安局。有内设部门31个,分别为警令部、政治工作办公室、纪委监察室、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办公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凤山派出所、小湾派出所、诗礼派出所、鲁史派出所、新华派出所、大寺派出所、勐佑派出所、腰街派出所、洛党派出所、三岔河派出所、雪山派出所、郭大寨派出所、营盘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持续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重点开展好四大斗争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斗争;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主线,密切关注境内外敌对势力新动态新动向。二是二是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全面加强对境外敌对网站、媒体的监测反制,严格落实对境内“民运分子”“意见领袖”“维权律师”“网络推手”等重点人的动态管控和防范处置措施。三是深入开展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反邪教斗争。要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理念,联合民族宗教部门常态化管控辖区宗教场所,严密掌控境外宗教人员在我县的活动情况,对长期滞留和频繁进入我县的境外宗教人员要逐一进行背景审查,对非法传教、发展教徒、挑拨民族宗教关系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四是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 196人。在职实有2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5人。

  离退休人员 63人,其中:退休 63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4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95.47万元。

  与上年总收入6981.72万元增加613.75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59.83万元;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从上年增加588.02万元;办案业务费上年减少29.05元,业务装备费比2020年减少5.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595.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95.4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95.47万元(本级财力7595.47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6981.72万元增加613.7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59.83万元;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从上年增加588.02万元;办案业务费上年减少29.05元,业务装备费比2020年减少5.0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595.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5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2.36万元,比上年5462.53万元增加59.8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比例调整及级别变动增资使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073.11万元,比上年1519.19万元增加553.92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从上年增加588.02万元;办案业务费上年减少29.05元,业务装备费比2020年减少5.0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40201支出4446.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2040202支出1489.86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及在押人员、拘留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及被服费开支;2040299支出583.2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费开支。2080505支出431.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支出10.5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及调出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嘱补助;2101101支出299.2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2101199支出8.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2210201支出323.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公安局没有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公安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公安局没有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公安局没有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3.41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9万元,较上年70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持平,无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543人次。

  下降0.3万元,由于重新规定了凤庆县公安局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规定所有接待原则上是食堂进行,节省了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下达凤庆县公安局办案(业务)费339.81万元。强化了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及管理水平,解决了基层公安机关供需矛盾突出、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了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凤庆”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3.41万元,与上年283.8万元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数减少1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减少0.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凤庆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凤庆县公安局办案(业务)费

  二、立项依据

  云财行【2009】46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凤庆县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落实分项目、分类别、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全省基层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及管理,解决基层公安机关供需矛盾突出、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凤庆”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解决基层公安机关供需矛盾突出、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凤庆”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245人,年人均1.41万元进行预算。总预算资金339.8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解决基层公安机关供需矛盾突出、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凤庆”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解决了基层公安机关供需矛盾突出、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凤庆”建设。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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