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索引号
czj333/2022-00297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4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5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000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2、调查民族乡和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途径。调查分析论证积累一些有关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行性项目,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3、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和各项扶持资金。

  4、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各乡(镇)大力发展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做好贫困乡、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大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引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的力度。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知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和出版工作。管理好挂靠我局的民族理论研究学会,认真开展好民族宗教理论的研究。

  6、抓好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成分的鉴定工作。

  7、广泛联系民族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教务活动。

  9、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打击、取缔邪教和非法传教组织。防范和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分子煽动闹事及各种破坏活动和恐怖暴力活动。防范和依法打击邪教、非法传教及乱建庙宇等封建迷信活动。

  10、依法管理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各宗教协会、管理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四维护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1、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对宗教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审核、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宜。

  12、搞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接受和处理各民族人民,宗教界人士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行署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参观考察学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语言文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7人,主要是政府购买人员2人、临聘人员4人、大学生志愿者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65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7.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05.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6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1万元,占总支出的23.39%;项目支出512.98万元,占总支出的76.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44.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困难,年底项目资金未支付完,财政收回额度;二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2.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年底项目资金未支付完,财政收回额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工作专项52.82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1.70万元、宗教事务支出0.20万元、农林水支出447.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4.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困难,年底项目资金未支付完,财政收回额度;二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5%。主要用于人员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44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9%。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8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0.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0.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86.95%;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9.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维稳、脱贫攻坚工作、项目验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外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407.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5.88万元,固定资产81.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3.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21}{22}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44}{45}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7.49

1325.88



81.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